【法律咨询】案件两年半还没有处理完,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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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好人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3164) 发表:2024-01-21 10:06:49  82楼 
最有可能是警告而已。例子见下面国大生偷拍案,个人觉得禽兽更多一些,但还是警告新加坡国立大学最近发生了男学生偷拍女学生洗澡的风波。大学决定给涉事男学生“第二次机会”,只罚他停学一个学期并写道歉信,结果引起了受害人和网民的不满,连教育部长王乙康也觉得处分“明显不足”,要校方采取更强硬的立场,立即检讨处理类似案件的框架。 另外,部分公众也质疑警方为何只给予涉事男生严厉警告,警方今天(4月23日)发文告解释了不提告的种种考虑因素。 文告指出,涉案男生改过自新的可能性高,加上有悔过之意,因此决定向男生发出有条件的严厉警告,而不起诉他。 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5日凌晨1时20分,地点是国大尤索夫宿舍。 国大传播系四年级女学生马芸(23岁)通过Instagram限时动态提出控诉,并公开男生的身份和道歉信内容。她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要公开经历,是因为她承受了巨大压力。 据马芸在网上叙述,案发当天,她在宿舍冲凉时被男生偷拍,当场通报校园保安,也报警捉人。警方调查后决定给予男生“严厉警告”。 校方施予男生的惩罚则包括: 停学一学期 强制接受辅导 写道歉信 不准他出现在宿舍内
所以如果男生是大学生,有悔过之意,最有可能是严厉警告
文告指出,涉案男生改过自新的可能性高,加上有悔过之意,因此决定向男生发出有条件的严厉警告,而不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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