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一百”全国象棋锦标赛章程
1 棋赛宗旨: 促进象棋活动;提高棋艺水平。
2 主办机构: “精彩一百”筹委会、碧山民众俱乐部和新加坡象棋总会。
3 协办机构: 同德书报社及新加坡留台大专校友会。
4 比赛日期:
U15学生组:2011年6月19日,10:00am-7:00pm。
U17学生组:2011年7月3日,9:00am-6:00pm。
公开A组、公开B组及女子组,详见《比赛时间表》。
5 比赛地点: 新加坡象棋总会,51 Bishan St 13, #01-01 电话:62590984。
6 比赛组别: 分为公开A组、公开B组、女子组、U15学生组及U17学生组。
7 参赛资格:
凡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持就业准证或学生准证者皆可参加。
具有象棋大师、甲级棋士、或乙级棋士称号者,才能参加公开A组。
公开B组只限无等级称号人士参加。女子组只限女性参加。
年龄17岁或以下的在籍学生(1994年及之后出世者),可参加U17学生组。
年龄15岁或以下的在籍学生(1996年及之后出世者),可参加U15学生组。
8 报名手续:
参赛者须填妥报名表,并付报名费与押金,经审核后方为有效。
报名费:公开A组$50;公开B组$20;女子组$10;学生组$5。
21 岁以下在籍学生和60 岁以上人士, 参加公开组报名费减半。
象棋总会会员免交报名费。
押金:公开A组$50;公开B组$30;女子组$30;学生组无需押金。完成
赛程可取回押金;缺席两轮或最后一轮缺席者则押金没收。
报名期限:即日起至6月11日晚上9时。逾期一概不受理。
报名处:新加坡象棋总会
51 Bishan St 13 #01-01, Singapore 579799 电话:62590984。
9 比赛制度:
公开A组采用积分编排一局制,轮数视人数而定,暂定为9轮或11轮。
公开B组的比赛分成两个阶段:全体比赛员先进行七轮积分编排制比赛;前八名将进入第二阶段的淘汰赛,其余比赛员继续进行三轮积分编排赛来决定第九名以下的排名。
女子组赛制视人数而定。
学生组(U17/U15)采用积分编排一局制, 暂定为7轮。
10 比赛规则:
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的《象棋比赛规例》。
11 对局时限:
公开A组: 加秒制60m + 30s/每步(用数码棋钟)。
公开B组: 加秒制60m + 30s/每步(用数码棋钟)。
女子组: 加秒制60m + 30s/每步(用数码棋钟)。
学生组: 采用定时包干制,每方30分钟。
12 对局记录:
各组比赛员须自备笔并自行记录双方着法(唯学生组无需纪录)。
13 奖励办法:
㈠ 公开A组的优胜者,有机会代表新加坡参加今年的国际赛, 唯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须为新加坡象棋总会的会员。
㈡ 等级称号
获公开A组冠军;或亚军/ 季军达三次者,颁予象棋大师称号。
获公开A组第二至第八名者,颁予甲级棋士称号。
获公开B组前四名者,颁予乙级棋士称号。
凡在三年内,两度获公开B组五至八名者,也颁予乙级棋士称号。
㈢ 奖杯:优胜者均可获得奖杯一座。
㈣ 奖金:详见《各组现金奖》。
14 赛员纪律:
比赛员应重视体育精神,依赛程完成每一轮比赛。凡弃权两次者,参赛资格即被取消。
比赛员衣着应整洁得体,穿背心或短裤者不准入赛场。
赛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手机或电子仪器。
15 颁奖礼:
2011年7月3日(星期日)下午6时,在碧山民众俱乐部礼堂举行。
16 修章权力: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处,棋赛委员会有权随时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