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象再存先有的1万也是在确认关系之后,再开始存的,已经很明确的说了。对方也知道,我直白的和对方说,我是不存钱,银行没存款。虽然工资汇率到菲律宾的确高,但是我没有存钱的习惯。结婚后她掌管我的工资和她自己的工资,之后怎样存怎样做就是对方的事了。
居家卖吃的,也不会怎么影响毕竟就生活在第二楼,关店更好,不用出去备货,可以靠现有的存量来为此,有多余的可以卖给领居。反正是自己家,租费什么的自然不存在,只是利用第一楼改成卖吃的。顶多未来类似疫情的话,就把第一楼当做是厨房就行了,随机应变。
至于包租婆/工的日子,肯定是等结婚后存够钱的事了,最对就暂停出租把房间空着或者当储存房来用,不然就用来迎接对方(妻子)朋友还是亲戚什么的,就让他们住着陪妻子。到时候我再回来新加坡继续当保安(铁饭碗),然后寄钱回去。
总之有很多备案计划就行了,Plan A不行就Plan B等等。
草率了。。我以为你还能再拯救下。。你高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