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燕归来的回答!呵呵,这样的情况倒很有趣了:)刚刚在燕归来给的网站上看到,如果某个canlendar year工作少于60天,而在新加坡待的时间又不超过183天,则完全不用缴税。那么如果签这样的合同:2005年11月3日~2006年2月28日,这样就是:
2005。11。2。~2005。12。31 共59天
2006。1。1。~2006。2。28。 共59天
这四个月的工作只要不是Director就完全免税了:)
问题是想符合这样子的条件很难啊
再说如果是resident的话,如果只工作这样子小段时间,拿到的钱上税的也是零吧(20000以内的税率是0),除非工资高得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