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受了一个offer,另一个offer又来了,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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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ttle_Prince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0) 发表:2011-06-22 13:22:39  14楼 
应该是赔等于notice period的薪水就可以了吧。你说还没开始上班,但接受了offer理论上就是公司的人了。 然后正是由于你还没开始上班,所以无法serve notice period,所以这个跑不掉的。 当然,有一种情况下可能可以免掉:(假设第一家公司notice period是一个月),跟第二家公司谈好两个月之后再开始工作,然后一个月后开始去第一家公司上班并马上递辞职信,继续工作一个月,这样就涵盖notice period而不用赔钱啦
以上言论是我的猜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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