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感觉说的不太靠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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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当然耳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7) 发表:2017-02-26 08:06:09  楼主  关注此帖
跳槽中隐瞒手中offer的利与弊跳槽时,应该把新的offer告知原公司,还是隐藏不说? 以下是本人积累的一些素材,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拍砖。 1.把新offer告诉原公司 告知的缺点: 把新offer告知现公司,如果现公司处于用人之际,不想你走,可能会下黑手阻扰。新加坡的圈子小,很容易联络对方公司的HR或者hiring manager,让对方收回offer,让你辛苦拿到的offer竹篮打水一场空。 告知的优点: 现公司的良心做法,用相同甚至更高的条件来counter offer. 俗话说,做生不如做熟。拿着更高的薪水做着相同的事,何乐而不为? 另外,可以告诉公司,自己拿的offer是打算去competitor(无论真假),这样公司处于泄密的考虑,会通常要求你当天走人,但是仍然照旧给下面1-2个月的薪水。 2. 隐瞒手中的offer 隐瞒的缺点:同行业跳槽,如果你去的是competitor,并且隐瞒。现公司是可以在法律上追究你的责任的。可大可小。 隐瞒的优点:100% 确保自己可以顺利在新公司报道。
·楼主感觉说的不太靠谱啊。。。
为什么去competitor就可以法律上追究责任了? 我知道的可能性是合同里面有non-compete agreement(hedge fund, prop trading firm很多),这个一般公司都没有吧,不过可能有些公司有notice period,情况都是类似的,把这个时间熬过去了就好了,唯一能追究责任的就是合同上说了non-compete但是你想要立马去新公司上班,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反之,如果合同上没有这一条那么这点,原公司哪里可能能影响一个人的自由? 如果是前者只能说楼主自己做天在看,反之没什么好担心法律上的问题吧。

然后我越看越觉得楼主是在金融界工作,然后有non-compete又不想等哈哈,可能是瞎猜那楼主包涵哈。。。

如果楼主不是我想的那样那我觉得直接和老板谈薪水就好了,如果老板不愿意给更高的薪水就拿offer走人,愿意就留,不用和老板说新Offer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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