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中隐瞒手中offer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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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当然耳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7) 发表:2017-02-26 08:06:09  8楼 
·楼主感觉说的不太靠谱啊。。。
为什么去competitor就可以法律上追究责任了? 我知道的可能性是合同里面有non-compete agreement(hedge fund, prop trading firm很多),这个一般公司都没有吧,不过可能有些公司有notice period,情况都是类似的,把这个时间熬过去了就好了,唯一能追究责任的就是合同上说了non-compete但是你想要立马去新公司上班,这个本身就是违法的,反之,如果合同上没有这一条那么这点,原公司哪里可能能影响一个人的自由? 如果是前者只能说楼主自己做天在看,反之没什么好担心法律上的问题吧。

然后我越看越觉得楼主是在金融界工作,然后有non-compete又不想等哈哈,可能是瞎猜那楼主包涵哈。。。

如果楼主不是我想的那样那我觉得直接和老板谈薪水就好了,如果老板不愿意给更高的薪水就拿offer走人,愿意就留,不用和老板说新Offer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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