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些人别用那种虚无的道德来绑架初入社会的楼主。HR申请ep,取消ep,都是本职工作,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去家里翘脚最清闲了。
再说了,B的offer还没有拿到,八字还没有一撇,那么答应A做个保底有何不对?又不是铁了心不想去A,估计消遣公司。
楼主,你就放心的先让A去申请,也别听有些人的馊主意去催B,小心把B催烦了,因为你就是一个应届毕业生,没有和公司谈条件的资本。顺势而为,如果B到时候给了offer,你再让B去申请ep,申请下来了,再从A公司辞职。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
别想着什么对不起A的事情,别忘了,你入职A,在试用期内,A也有让你随时走人的权利,双向选择,谁也不欠谁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还是这句话,你不要误导应届生。双向选择是对的,但是暗度成仓的事情就有损职业道德了,这个不是道德绑架,不管是企业,还是人选,都可以从自身利益上做出优选,但是如果做的不适当,企业失德会影响企业形象,人选失德自然也会影响自身职业生涯,为何不要好聚好散?搞到太难看自己也没面子,还在行业里臭了名声。劝楼主把刚才的公司信息删掉吧,被你a或b公司同事看到了 呵呵 两个船你都上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