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铜牌兄,先谢过了。如果想出售或送与自己的组屋给自己的父母或岳父岳母,以下哪个可行:
A. 父母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父母;
B. 岳父岳母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岳父母;
C. 任一位老人与未满18岁的小孩联名,以市场估价转给他们;
D. 两方各一位老人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他们;
如果有其他可行办法,还请赐教。
如果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可行,可否以自己的意愿价格卖与他们,不知从法律条规方面可行否?
忘记补充:小孩是新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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