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铜牌兄,先谢过了。如果想出售或送与自己的组屋给自己的父母或岳父岳母,以下哪个可行:
A. 父母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父母;
B. 岳父岳母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岳父母;
C. 任一位老人与未满18岁的小孩联名,以市场估价转给他们;
D. 两方各一位老人申请PR, 以市场估价转给他们;
如果有其他可行办法,还请赐教。
如果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可行,可否以自己的意愿价格卖与他们,不知从法律条规方面可行否?
也有个相关问题
若有两个小孩,可不可以夫妻双方各和一个小孩买一套组屋,且不离婚.看了HDB网页,似乎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