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屋后没住满三年是否继续出租或卖掉?请达人给点意见。2010年买的HDB,自住了一年半就换了工作全家搬到中国,HDB批了整套出租两年,现在出租了一年,但PR2015年初就到期了,现在在犹豫是继续出租还是卖掉因为近两年没有回新的打算。
疑问一:如果继续出租满两年后再申请出租第三年,HDB是否会批?目前是批了两年,但听说政策收紧,若下次申请不批怎么办?HDB会让我们卖房子或以市场价格的80%或90%收回?
疑问二:如果现在卖,因为未住满三年政府会批吗?若不批是否我就要现在停止出租(因为PR2015年要到期了)然后把房子空着等够三年再申请卖掉?这样每个月还要还贷款损失不小。
疑问三:若新加坡的房子没有卖,我们在RENEW PR的时候即使不在新加坡工作是否还会给5年PR?
请教有经验或同样经历的朋友给点意见,谢谢!
关于疑问三
这个我有经验,结论是:如果你的PR是通过EP拿的,没工作想再拿个长期的REP毫无可能。
一个可能的权宜之计:我记得PR失去后半年内需要卖掉组屋,你在没到半年之前在新加坡
弄个两三个月的短期工作,拿着合同找ICA要求恢复PR。人品不是太差的话ICA会恢复PR再给你
几个月的REP。这样一来等这个REP再过期再半年,你又有了大半年的时间,希望能凑够MOP。
注意,这种事一般只能干一次。
实在不成,你只好在REP过期之前回来蹲着不走,保住PR直到你能卖房了:)
一个可能的权宜之计:我记得PR失去后半年内需要卖掉组屋,你在没到半年之前在新加坡
弄个两三个月的短期工作,拿着合同找ICA要求恢复PR。人品不是太差的话ICA会恢复PR再给你
几个月的REP。这样一来等这个REP再过期再半年,你又有了大半年的时间,希望能凑够MOP。
注意,这种事一般只能干一次。
实在不成,你只好在REP过期之前回来蹲着不走,保住PR直到你能卖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