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科普买组屋基本信息的,最基本的小白贴,大牛请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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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人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20646) 发表:2013-06-15 19:39:56  57楼 
凡人mm,求科普。我们在2011年以双PR身份入手一套二手组屋,在换了国籍之后想要提升住屋条件打算买公寓,现在如果买新的在2016 TOP的 private condo:- Q1: 需要支付的买家印花税是0% 还是7%? Q2: 届时在新的2013 1月HDB条例下,拥有了公寓之后,组屋是否还能保留?
回答
如果夫妻双方是一个公民和一个PR:

Q1:第二套房产以公民的个人名义买,需要支付7%的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 + (3%-5400)的买方印花税BSD。因为你现在还不可以卖掉组屋,所以公寓算是你的第二套房产,税额的计算是这样。3%-5400的公式适用于交易价36万或以上的房产。

第二套房产以PR个人名义买,需要支付10%ABSD+ (3%-5400)的BSD。

如果购买了公寓后六个月内(within 6 months of the date of purchase/TOP/CSC (whichever is applicable))卖掉组屋,用公民名字购买的话可以申请ABSD refund,只用PR名字购买的不可以申请ABSD refund.

Q2:2013年1月以后购买公寓的PR,不可以保留现有组屋。在此条例生效之前购买公寓的PR可以保留组屋,但是不可以整套出租(锁一间算是非法的整套出租)。之前申请过整套出租的,可以继续出租到批准到期为止。

所以要保留组屋公民的名字必须在组屋屋主里面。

其实所有的答案你都可以在IRAS的网站找到:

http://www.iras.gov.sg/irashome/page04.aspx?id=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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