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求教? @南洋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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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idaoyu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1068) 发表:2016-03-01 20:10:35  23楼 
参考资料http://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tenant-landlord-rights-singapore/ To do this, the landlord should make sure that he has expressly stipulated a right of re-entry in the tenancy agreement. 所以先确认合同里怎么写的 http://statutes.agc.gov.sg/aol/search/display/view.w3p;ident=89b2ec17-672c-4918-ade1-1de0d1bbc224;page=0;query=DocId%3A%2272b874cc-29ea-4685-b70b-d5416b8362bc%22%20Status%3Ainforce%20Depth%3A0;rec=0#pr18-he-. 18(1)写了你要做什么 18(5)写了你的律师费可以追讨。当然,他要是没钱破产,你仍然拿不到。 我没有实际经验的是enforce a right of re-entry。我的理解就是换锁。 虽然LZ现在一定头大,有后续进展希望LZ可以发帖。大家可以从中学习。
仔细读了合同
有一条就是关于Right of re-entry的。7天不付房租就有这个权利。但至于是不是换锁的理解还要再多问问。


租户又求情要多宽限一个星期。两手准备吧,现在把可能可行的方法都学习一下,一个星期再收不到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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