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联合早报的一篇读者来信这是以后公寓买家要留意的一个东西,隐形窗花安装。按照这位读者的说法,这个物业公司的做法过分了,下次动议换公司。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6-08-22 22:00:02。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7,奖励楼主6分以及9华新币,时间:2016-08-23 2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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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无解
因为没孩子或者孩子很大了的住户,就会反对。有几个人会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照顾别人家孩子的安全考量呢?
他们的考虑是,公寓外观不整洁了,自己的房子将来少卖2万或者不好卖了,损失找谁补偿去呢?可以以管理层在别人安窗花的问题上不作为为理由,要求他们赔偿么?
他们的考虑是,公寓外观不整洁了,自己的房子将来少卖2万或者不好卖了,损失找谁补偿去呢?可以以管理层在别人安窗花的问题上不作为为理由,要求他们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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