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联合早报的一篇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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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reki (等级:5 - 略有小成,发帖:2783) 发表:2016-08-23 07:09:24  64楼 
其实就是无解
因为没孩子或者孩子很大了的住户,就会反对。有几个人会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照顾别人家孩子的安全考量呢?

他们的考虑是,公寓外观不整洁了,自己的房子将来少卖2万或者不好卖了,损失找谁补偿去呢?可以以管理层在别人安窗花的问题上不作为为理由,要求他们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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