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点有一些不清楚的,请教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确有义务审核买家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所有人都会被询问填表,假如买房款明显超出你的收入和积蓄,即使律师事务所只是填表过了,政府事后可能会审查你过去几年的个税。
--买方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这个如何界定?
--哪些scenario算是不合法的,有可能被驳回的?
--买房款是否超越自己的能力,这个难道不应该是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就应该做的吗??我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提供了6个月的payslips和3年的assessment,提供payslips和assessment去评估贷款额度,这不是标准流程?
--如果银行都已经批准贷款了,那么律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又是基于哪些信息确定买房超越了自己的能力呢?
这个跟贷款申请是两回事
审核的是首付资金。当然如果是全款买房就属于非正常交易,会更严格,中介和律师事务所都需要呈报。据我所知PKWA这样的律师行是不做的,他家十分怕死和谨慎,很多特别case都不做,所以比较复杂的又在他们承接范围的业务会找他们,不担心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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