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是没法打折中介费的,比如买公寓的买方中介费比较典型的是你去买新公寓,自己找的,直接去买。你自己做了买方中介的工作,但是就没有买方中介费可以拿,被卖方中介拿去了。这个时候,你找个中介,利用他的身份,把买方中介费拿到,然后两个人分。说到底其实是制度不合理,卖方想最大化自己的收益,买方不想被薅羊毛。
当然把这种行为定性为违法,说明卖方,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很看重这部分收入,所以通过法律打击这种情况。说到底就是尽量从买房的人那里多拿点回来。
作为买房的人,被薅羊毛还双手赞同,是不是有点滑稽。
我觉得私宅买方免中介费这种安排不应当做福利来看。
它不过是把一半费用延期到卖房时才发生,因为卖的时候你要负全额。
所以买房就应当当作自己付了一半中介费了,必须要享受到这部分利益。
而且应该要好好的用,不要浪费。
所以买房就应当当作自己付了一半中介费了,必须要享受到这部分利益。
而且应该要好好的用,不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