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坡的房屋中介好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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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环Gloria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3) 发表:2021-05-15 11:08:20  33楼 
原文中屋主中介的团队带来十几组人已表达了他的团队成员作为租户的中介。 结论: - 熊猫的眼睛太小,观察能力有限! - 熊猫的头大,不代表大脑发育正常! 建议:找医生会诊一下,是否有阅读障碍,及早治疗。
看得出大多数人还不了解中介行为规范。
他团队的成员,可不可以被认定为租客的中介,只在于那个成员有没有帮租客找房,为租客利益考虑。

如果A拿了房源,让B/C/D/E等去登广告找租客,租客看了他们的广告直接定了房子,B/C/D/E当中那个被租客联系上的人就收人家租客的钱就不甚规范:一般要求,这种状况不应该向租客收取中介费。

为什么是不甚规范,而不是“不规范”:
如果他们向租客声明利害关系,声明他们是A的同事等,获得客户认可,这个还是可以被认定为合规的;如果他们没有声明,稀里糊涂的就让人家租客既付了高价租金,又付了中介费,那么就是“欺负老实人”了,这就是“不规范”。

请记住:无论租客还是组屋买家,他们联系屋主中介定了房,屋主中介不能中间插个“李鬼”出来要中介费。

当然,至于租客/组屋买家要不要直接联系屋主中介省个中介费,其中利弊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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