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大公司做HR的,对这个事情我觉得你闺蜜公司HR占很多责任,第一他们第一次没及时处理第二手段太不人性,为什么不任性呢,因为薪水会错更本就是hr人员自己在打薪水进系统的时候打错了了啊 而且进系统的薪水数额就必定是需要经过管理部门层层批准的(除非那公司是小公司没有预算做一体自动化hr系统,但政府部门是一定有的)所以扣薪水扣得太绝算得太过。
有人说不能闹去ceo啊 圈子小啊 混不下去啊 这是被国内国企洗脑过多吧 新加坡做工绝对还是主要靠实力 你工作能力好你怕找不到工作?新加坡雇员强调人权,hr做这么绝无非也是要把漏洞补上不然audit出问题被高层追究hr责任,现在hr和你闺蜜私下解决谁好处大?你闺蜜首先该和自己老板谈 和自己的老板的老板谈 虽然可能比不上MNC 政府部门关于雇员人权保护也是有policy的 谈谈没坏处. 不要认为是外国人就该逆来顺受。
合同去找HR拿初版合同来看,确认当时签字的金额,有人说已经和hr签多了另一份但是如果入职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情况下第二份是可以作废的 而且不也是被hr忽悠签了么.
还钱是应该 但是cpf也算进去 hr也gou z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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