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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主要针对唐甬有没有履行本人在本地或者本地注册公司服务六年的义务。首先,唐先生本意并不是要跑回国。据唐甬的同学说,他大学时期也是给后辈当了担保人的,如果一个想跑回国的人是不会当担保人的。毕业之后还是在SPH工作了一段时间的,然后被迫辞职。SPH在本地一家独大,估计也不好找下家。其次,他并没有立刻回国,在本地开了一家创业公司,去印度开拓市场了。按照那个时候在印度做生意的难度,在本地开公司还是方便一些,应该可以算成为本地注册公司服务。再次,在唐甬跟SPH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唐甬其实是可以要求SPH出一份证明的,说唐甬没有完成六年的义务是因为SPH是解约方。要么他当时没要,要么他现在找不到了。
一般来说,在SM3毕业生毕业一年之内积极找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教育部是可以允许赞助人不履行六年的义务而回国的,是一种变相承认教育的失败;至少唐甬毕业的时候,这一条是适用的。所以那时的大环境的确是比较宽松,教育人跟赞助人的互信还是很强的。基于这一点,我觉得教育部不会抓住他不放,而去难为他的担保人。所以才说没有给他的担保人带来麻烦是大概率事件。
长期影响肯定是有的,最不该的地方是他没有解释清楚,而且喜欢发帖炫耀自己的过往。SM2/3后辈看到的是他没有在本地呆满6年,所以觉得自己不履行义务也是没关系的,这个的确是他做错的地方,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言行对后面人的影响。SM政策的变化,虽然不是因为他一个人而改变,但是起码是因为数十个唐甬这样的人而改变的,包括各种回国的理由。最起码改变了教育部跟赞助人之间的互信,或者教育部对赞助人IQ/EQ的看法。最后SM项目被砍,不履行义务只是三大原因中的一个。另外两个原因是中国经济崛起,和招生质量的问题。
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打了红桃,主要是因为楼主锲而不舍,让我很感动。所以我私下也追着唐甬问了好多问题,而且逼着他出来解释。一个在SPH当过记者的人为什么解释到这样,也是让人很费解。我没有实捶,上面是通过他的回答跟他同届其他学长的回答重构的,希望能侧面帮他解释一下,是针对这件事情。我对他本人是比较厌恶的,观点偏颇,总是选择看见一些跟核心事实没有直接关联的东西,可能是因为记者的训练?这么说我会得罪好多记者吧。
就这样了,大家继续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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