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版在这里:刚才提示题目过长,我改过题目后分行就变成/n了。
重贴:
我的情况:第一个孩子,新加坡人。我自己有工作,父母持LVP在帮忙照顾孩子。
能得到的回扣:
1。QCR:这个cap4000块,可以夫妻俩任意一人申报。自由分配比例。例如老公报2000,老婆2000。也可老公4000,老婆0。
2。WMCR:只能老婆报。具体数目由IRA自动运算,是根据收入有一个递进的比例算出来的。只要在里面填上孩子的ID号码就行。
3。与父母同住的回扣:只要父(或母或in-laws)持长期准证并且地址跟你一样,就可以。一个老人回扣5000。但只能回扣一次(也就是说父母都在也不能扣10000)。需要填父母的FIN。所以我和老公一人填了一个(我爸爸一个FIN,我妈妈一个FIN)。
4。文中提到的Grandparent caregiver relief。只能老婆报,3000块。
5。女佣回扣:我女佣今年才来的。但是去年有请月嫂,付过一个月的levy。我是注册的雇主,所以可以扣一个月x2倍的回扣,约300多。
以上各项加起来,女方享受的回扣较多,一共有超过2万块。符合文中说的,年收入4万多是最划算的。因为扣完刚好低于 2万起怔点。
请问父母的LTSVP申请时候的地址如果和现在我们的住址不一样,要去update吗?
1。现在是公婆在我家帮忙带孩子,公婆的LTSVP 是去年我老公的弟弟给申请的,用的是他弟弟的地址,和我家现在的地址不一样。 这样需要去ICA update这个信息之后,才能拿到这个回扣吗?
2。 如果已经申报了,没有填和父母同住回扣,以及Grandparent caregiver relief,还能改吗?
2。 如果已经申报了,没有填和父母同住回扣,以及Grandparent caregiver relief,还能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