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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来谈下她三个方面的过错行为:
过错一,是刘鑫把江歌置于风险之中,却未告知风险,尽到提醒义务。
1,刘鑫因为分手,从和陈世峰同居处搬出。或许因为她未归还钥匙,继续接收礼物等原因(见参考文献),在搬出两个月内,陈世峰持续纠缠、求复合,并以在朋友圈和给她父母发送她的不雅照和视频进行威胁。
(陈世峰这样的偏执跟踪狂,绝对是要被谴责的。我们在以前许多案子里分析过这类人,鉴于他已经被判刑,且本文只针对江歌妈妈对刘鑫的诉讼,就不展开了。)
刘鑫和陈世峰同居多月,对其性格和行为模式肯定是了解的,所以搬到江歌那里后一直没让陈世峰知道自己的住址。(这里提一句,刘鑫声称负担一半房租,但付了房租后又从江歌手中把这笔钱“借走”。)
在案发前一天,陈世峰追踪到了刘鑫的住处。刘鑫让江歌立刻从学校坐车回家帮她解围。江歌大老远地花了一个多小时赶到家,替她驱赶陈世峰。
同一个下午,陈世峰一路跟踪刘鑫。刘鑫为了摆脱陈世峰,找男同事假扮男友称,这是她“喜欢的人”。她的行为激怒陈世峰。后者威胁:“我会不顾一切。”随后,便去购买刀具、白酒,并寻找埋伏地点。
刘鑫后来告诉警方,她知道危险,担心回家路上被伏击,因此要求江歌在车站接她回家。在她回家路上,她和陈世峰继续在微信上交涉,陈世峰可能担心微信上留下罪证,因此不敢直接表明杀机,但话里藏刀,而刘鑫用各种话术试图打消对方的极端念头。
深夜23:31,陈世峰给她发了语音留言。这段语音里明显有电车轨道声,刘鑫后来对警察说,因为陈世峰家远离轨道,而江歌家就在轨道旁,所以轨道声说明当时陈世峰已经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了。但她又声称,案发前自己因为没兴趣听陈世峰在说什么,所以压根没听语音,是过了几天听语音才发现这个线索的。
这又一个谎言罢了。
陈世峰的语音说:“我也在调整自己的心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加想你。每天都梦见你。我想忘掉你。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看到你有所反应。但是你太冷漠了。你可以拒绝,但不要太冷漠了。我非常非常痛苦,如果一直这样,永远不能结束。”
刘鑫即时给陈世峰的回复,说:“那我以后不给你冷脸了”,明显是接着这段语音的,说明她当时就听了。(当年微信还没有语音转文字的功能)
她在这个小细节上撒谎,证明她其实早就知道陈世峰埋伏在江歌家附近,却未告知江歌。她对此是很心虚的。
刘鑫听过录音,察觉轨道声,预料到陈世峰会在半路伏击后,急切要求江歌在指定出口处等她。
但根据黄乐平律师的视频,刘鑫并未告诉江歌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今天和陈世峰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陈世峰可能已经在江歌家附近埋伏等风险。所以江歌是对危险是不知情的状态,也没有任何准备。
先到出口处的江歌在经历了疲惫的一天后还不能回家(下午就曾赶回家替她驱赶陈世峰),又在寒冬深夜的车站等了刘鑫将近一个小时,只为了陪她走回家的700米路。(江歌真的很单纯,助人为乐。而索取型的人通常都会四处找目标,接近这样慷慨,愿意付出的人。)
法院用到了一个词,江歌是在“救助”刘鑫。“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
那么,刘鑫不断向江歌撒娇,说自己害怕,索取江歌的救助,为什么就不告诉江歌风险?
她的内心活动想必是:“我怎么能让她知道陈世峰是个危险的疯子,可能在半路上守着我?我说了她万一也害怕怎么办?她万一不让我住了怎么办?万一下次我再让她替我赶走陈世峰,她不愿意了怎么办?万一她害怕,先跑回家,留我一个人怎么办?”
除此以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理由。
下午时,江歌曾提出报警,被刘鑫拒绝。如果当时就报警了,局面肯定比后来刘鑫一个人躲门后报警好,这个涉及到对陈世峰这类人的性格分析了。
其实,刘鑫在收到不雅照的威胁时就可以报警了,她为什么一再忍受、安抚陈世峰,并在江歌说“我要报警”时还劝阻呢?我认为住这里不合法只是个借口,因为她知道这也关乎江歌,容易说服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她要保护自己的声誉。报警后这事就闹大了,留学圈都知道她和陈世峰同居的事,还有他手机里那些照片、视频,万一他报复传出去怎么办?
下面是全文链接,有更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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