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应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规定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杜绝个人感情因素如果失去了公平原则,那和随意滥施罚款有何区别?如果今天抗议的声音大就重罚,明天声音小就轻罚乃至不罚,是不是在变相告诉大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号召大家一遇见自己不顺心的事情就把事情弄得越大越好?又是不是在歧视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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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而开展开申诉如果都退缩不敢的话,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说的好听是忍气吞声,难听就是孬种,是继承1840以来的懦弱特质。不过真的能不在乎生计的人又能有几个呢,在坡县的很多人还是不得不考虑这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的选择换着是我是不会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