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刘鑫不服判决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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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功夫熊猫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73463) 发表:2022-01-24 16:12:22  楼主  关注此帖
【吐槽八卦】“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刘鑫不服判决已上诉

刘暖曦(原名刘鑫)代理律师胡贵云今天(24日)透露,刘鑫已就“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据澎湃新闻报道,上诉状中,刘鑫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江歌母亲江秋莲今天发布微博称,她从媒体得知刘鑫上诉了。对于刘鑫决定上诉这一决定,她一点都不意外。“上诉是她的法律权益,这一点我没有意见。我会依法应诉”。

江秋莲19日在个人微博发布视频称,她接受“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刘鑫的一审代理律师胡贵云同天澎湃新闻记者说,当事人刘鑫尚未作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江秋莲在视频中称,判决结果在她的意料之中。虽然对赔偿金额并不满意,但起诉刘鑫的目的本不在于赔偿金多少,“所以,我尊重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江秋莲称,“这个判决书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和安慰,也是为整个社会树立了风向标”。

24岁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凶案发生时,住所内的刘鑫未对江歌施以援手,反而把门锁上。

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于2017年12月20日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此后,江歌之母江秋莲启动了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本月10日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69.6万元人民币(约14.8万新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向城阳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中院。

https://t.ly/iJ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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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馋牛 (等级:17 - 华新水桶,发帖:32026) 发表:2022-01-24 16:54:11  2楼
上诉得好
罚得太轻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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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吃饭积极分子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21) 发表:2022-01-24 17:22:29  3楼
这人不但情商低,智商也低
正常人摊上这事都想着赶紧压下去,这人可倒好,嫌事不够大,上杆子往大众视野里面钻,生怕别人不知道这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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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isycoc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33) 发表:2022-01-24 18:19:15  4楼
看看后面怎么判吧,可能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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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独钓寒江雪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56) 发表:2022-01-24 20:34:41  5楼
希望重判
过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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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功夫熊猫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73463) 发表:2022-01-25 00:01:06  6楼
目测撕逼大战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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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ny1100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219) 发表:2022-01-25 07:20:22  7楼
上诉有理
这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最后演变成对受害人的指责与攻击 网暴及舆论导向足够伤害她一生了 但是现在连公检法都要追究她的责任 我真惊呆了 还能这么判 现在法律也要站道德制高点 我真的对于这个判决我很无语 法律本来应该处理的是一个刑事事件 怎么追究起社会责任了

没学过法 我觉得上诉有理 我也不是圣人 遇到那么危险的情况 我肯定没有勇气对抗 指责别人的时候 还是问问自己做的到做不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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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encie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146) 发表:2022-01-25 07:49:04  8楼
上诉有理这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最后演变成对受害人的指责与攻击 网暴及舆论导向足够伤害她一生了 但是现在连公检法都要追究她的责任 我真惊呆了 还能这么判 现在法律也要站道德制高点 我真的对于这个判决我很无语 法律本来应该处理的是一个刑事事件 怎么追究起社会责任了 没学过法 我觉得上诉有理 我也不是圣人 遇到那么危险的情况 我肯定没有勇气对抗 指责别人的时候 还是问问自己做的到做不到再说
她的无耻不仅仅只是江歌被杀害的过程
还有后面对待江歌妈妈的言语侮辱

还有一开始在警方和网友面前都模糊了案件的原貌,一开始大家被她误导还以为是江歌和凶手有情感纠葛

了解事实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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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面包岛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71) 发表:2022-01-25 08:34:21  9楼
上诉有理这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最后演变成对受害人的指责与攻击 网暴及舆论导向足够伤害她一生了 但是现在连公检法都要追究她的责任 我真惊呆了 还能这么判 现在法律也要站道德制高点 我真的对于这个判决我很无语 法律本来应该处理的是一个刑事事件 怎么追究起社会责任了 没学过法 我觉得上诉有理 我也不是圣人 遇到那么危险的情况 我肯定没有勇气对抗 指责别人的时候 还是问问自己做的到做不到再说
不得不同意您的部分看法
相信您很可能确实没有学过法,而且很可能在发帖前没有浏览一下一审判决书。一个民事诉讼判决,什么时候牵扯到刑法了,还公检法?知识匮乏不要紧,在这个信息时代,不介意的话可以考虑花点时间稍微查询一下,充实充实自己再出来吓人,当然,如果是故意想带偏节奏,那就不好说了哈。

上不上诉,体现当事人的权利和选择。想抒发内心情感,发帖表达自己支不支持上诉,也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如果由于内心过于澎湃和强大,让人有故意混淆视听的感觉,这或许就不太妥当了,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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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功夫熊猫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73463) 发表:2022-01-25 08:41:07  10楼
不得不同意您的部分看法相信您很可能确实没有学过法,而且很可能在发帖前没有浏览一下一审判决书。一个民事诉讼判决,什么时候牵扯到刑法了,还公检法?知识匮乏不要紧,在这个信息时代,不介意的话可以考虑花点时间稍微查询一下,充实充实自己再出来吓人,当然,如果是故意想带偏节奏,那就不好说了哈。 上不上诉,体现当事人的权利和选择。想抒发内心情感,发帖表达自己支不支持上诉,也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如果由于内心过于澎湃和强大,让人有故意混淆视听的感觉,这或许就不太妥当了,您说对吗?
目测撕逼大战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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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ny1100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219) 发表:2022-01-25 08:57:08  11楼
不得不同意您的部分看法相信您很可能确实没有学过法,而且很可能在发帖前没有浏览一下一审判决书。一个民事诉讼判决,什么时候牵扯到刑法了,还公检法?知识匮乏不要紧,在这个信息时代,不介意的话可以考虑花点时间稍微查询一下,充实充实自己再出来吓人,当然,如果是故意想带偏节奏,那就不好说了哈。 上不上诉,体现当事人的权利和选择。想抒发内心情感,发帖表达自己支不支持上诉,也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但是如果由于内心过于澎湃和强大,让人有故意混淆视听的感觉,这或许就不太妥当了,您说对吗?
是不懂呢
懂的人来好好判判 希望大法官公正公平合理对待当事人

the end 我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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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狼202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0) 发表:2022-01-25 09:20:34  12楼
上诉有理这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最后演变成对受害人的指责与攻击 网暴及舆论导向足够伤害她一生了 但是现在连公检法都要追究她的责任 我真惊呆了 还能这么判 现在法律也要站道德制高点 我真的对于这个判决我很无语 法律本来应该处理的是一个刑事事件 怎么追究起社会责任了 没学过法 我觉得上诉有理 我也不是圣人 遇到那么危险的情况 我肯定没有勇气对抗 指责别人的时候 还是问问自己做的到做不到再说
如果你是江歌,你怎么想?
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到害死帮助的人,那么就要承担后果。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从来都没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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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qfp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4006) 发表:2022-01-25 09:22:14  13楼
一步错,然后步步错
这和谎言一样,第一个谎言开始了,后续就要更多的谎言去遮盖,进而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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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dingTree (等级:6 - 驾轻就熟,发帖:2466) 发表:2022-01-25 15:05:04  14楼
目测撕逼大战一触即发
你竟然不怕被撕。。。
只要你提供了犯罪嫌疑人说话的机会,估计你就会被某些圣母判断为同伙,然后群起网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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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crainbow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81) 发表:2022-01-25 16:47:05  15楼
如果你是江歌,你怎么想?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到害死帮助的人,那么就要承担后果。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从来都没变过。
人性就是丑陋的有时候
特别面对死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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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crainbow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81) 发表:2022-01-25 16:50:40  16楼
如果你是江歌,你怎么想?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到害死帮助的人,那么就要承担后果。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从来都没变过。
路过见到正在遇到危险的孩子 假设很容易就可以救他的命
然而路人自私不救 围观 孩子死了
要不要判刑 所有围观的人
很多时候就是 他们这么丑陋自私 你很想把他们抓起来。可是哪一条法规规定可以这样做
真是个有趣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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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qfp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4006) 发表:2022-01-25 17:14:14  17楼
路过见到正在遇到危险的孩子 假设很容易就可以救他的命然而路人自私不救 围观 孩子死了 要不要判刑 所有围观的人 很多时候就是 他们这么丑陋自私 你很想把他们抓起来。可是哪一条法规规定可以这样做 真是个有趣的话题
这个就要case by case了
如果救了之后有些事情说不清,给自己带来麻烦,那就对不起了。各人有自己的生活,没那个时间精力去对付后续的麻烦。

这个不能只是寄希望于群众发扬风格,要从顶层制定规则。彭宇案本来是个好机会,可惜走向了最差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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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狼2021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420) 发表:2022-01-25 17:28:07  18楼
路过见到正在遇到危险的孩子 假设很容易就可以救他的命然而路人自私不救 围观 孩子死了 要不要判刑 所有围观的人 很多时候就是 他们这么丑陋自私 你很想把他们抓起来。可是哪一条法规规定可以这样做 真是个有趣的话题
人性经不起考验,一念地狱,一念天堂。
这个问题的确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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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功夫熊猫 (等级:?? - 无法无天,发帖:73463) 发表:2022-01-25 18:28:20  19楼
你竟然不怕被撕。。。只要你提供了犯罪嫌疑人说话的机会,估计你就会被某些圣母判断为同伙,然后群起网暴。
谁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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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rencie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146) 发表:2022-01-25 18:35:39  20楼
路过见到正在遇到危险的孩子 假设很容易就可以救他的命然而路人自私不救 围观 孩子死了 要不要判刑 所有围观的人 很多时候就是 他们这么丑陋自私 你很想把他们抓起来。可是哪一条法规规定可以这样做 真是个有趣的话题
完全没有可比性
江歌的危险是刘导致的。如果没有刘不停的一步步引导江歌,江自个儿是不会遇到危险的。

换到你举的那个小孩遇到危险的例子,那对比的也不是无关的路人,而是导致小孩遇到危险的那个人。
而应该是,一个开车鲁莽的司机撞到一个小孩子,小孩子奄奄一息,司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不去打电话报警和救助,事后也试图逃脱自己的责任。
这个情境更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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