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看来我之前听说的有一些误解了。因为原来也是有耳没耳的听说而已。所以根据新加坡法律,除非很特殊的例子(这里不讨论),就是结婚日起满 3 年,双方或者一方申请离婚才会被受理,然后最快的情况 3-4 个月之后就办妥手续,正式结束婚姻了,是这样吧?
不满3年的话,提出申请都是无效的,和不被受理的吧。
那 3 年期间的婚姻生活状况,分居,分房睡什么的,是提出离婚申请,以及法律判决可以离婚的要素吗?
就是说理论上是否存在这种可能,3 年内俩人婚姻没有问题也恩爱,满了 3 年俩人就是任性要协议离婚,或者一方突然不想继续婚姻了提交离婚申请。
问题有点多,版主包涵。
建议lz在确定决定之前别想太多
查的法律资料越多,了解的越详细,反而会伤感情。对方如果知道你这么深入的查询资料,一定很伤心。
建议现在最多找婚姻咨询师(counsellor),看看双方怎能妥协,慢慢互相理解、包容。多读读相关书籍。跟一个人相处不容易,需要磨合呢。
即使最后闹到家庭法院,那里也会先劝合不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