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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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4 13:50:04  楼主  关注此帖
闲话
象棋界最高水平的代表人物,以前是胡荣华,后来不知不觉地变成许银川了。每每有棋手争论,说某个局面,“许银川来也救不了”。今天跟一刀n断闲谈,一刀n断也一时兴起,说在高水平,“许银川说必胜的才是必胜”。结果我也一时兴起,说:“错!许银川说的也未必胜定。裁判说的才是。”大家说呢?


艺术是对美好的追寻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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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4 18:11:49  2楼
裁判好像只有资格说正和吧话说几度和许银川过招,几度先手炮二平五!这时候裁判家里老婆打来电话:“半个钟头之内再不回来这个月你都睡沙发!”,裁判一琢磨坏了,离家这么远,打车不堵还要二十分钟呢!这棋是不能再下了,于是宣布:当前局面,许银川胜定!清两位棋手到裁判席交记分卡和棋钟。五分钟赶紧收拾完,打车回家,一边跑一边想:都睡了仨月沙发了,怎么着这个月也得摸回床! 于是,许银川一着未动战胜几度,成为棋坛又一段传奇。
呵呵,裁判有权判胜的。
棋手超时、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违例4次以上、已成将死局面,以及在国内大比赛违反行棋规则等等情况底下都可以判决胜负。裁判判得少,所以更具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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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5 02:32:52  3楼
如裁判誤判,事后會不會更正結果?
一般不会吧
比赛成绩如果是既成事实,通常就不改变了,以免乱上加乱。不过裁判本身事后应该是受纪律处分吧。如果是足球,怎么处理?是不是球迷闹事丢汽油瓶也不能改变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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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5 13:36:41  4楼 评分:
足球可能判主隊0:3負哦,如果主隊球迷鬧事的話
是啊?
象棋有过类似规定(现在也可能继续用),限制参赛队伍的棋手在别桌观战的时候指点。例如讨论下一步着法太大声,或者有一方超时,对手没发现,观众在旁边说出来,都可能导致观众所属棋队被扣分。不过实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关于超时,顺便说明一下,我经历过的新加坡比赛,一般是由对手自己发现提出,观众不应喧哗(观棋不语)。如果最后双方都超时才有一方发现,则判和局。如果局面已成将死(下一步将死不算),则判将军方胜。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而一方认负,则作负。这里仍有一个问题,就是裁判发现单方超时是否应该提出。这一点,我想应该参照早期大比赛的做法——当时每台或每几台有一名当值裁判,负责记录和仲裁,后来才简化成棋手自行记录——我不知道那时是怎么做,不过说回来,这个问题仍然属于灰色地带,一个比赛如果事先对这一点没有明确规定,赛务处是有权作自己的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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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5 14:12:14  5楼
足球可能判主隊0:3負哦,如果主隊球迷鬧事的話
这是指当场闹事还是赛后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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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6 01:06:17  6楼
判胜和判胜定是两个概念啊……一个是宣布,一个是预报……
是的
我也知道在这一点细微的差异上瞒不过法眼,原本是想说,裁判判的“胜”,才是“定”的。纯粹的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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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6 03:22:49  7楼 评分:
裁判的判决应该是最后的............一般的棋赛都有裁判,裁判的判决应该是最后的,不然为何要设裁判呢?如果棋手不服裁决,应该在当场即时提出方才有效。并且必须由棋手本身提出,棋手本身未觉未察而没在当场提出,而在赛后再提出是无效的。很多情形下是棋手本身没有异议,遵守并接受了裁决,但过后经过领队或他人的分析(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然后再提出抗议,这样才会造成混乱的局面,对裁决议论纷纷。裁判尽全力维持裁决,有时也可能判错,不是故意的,但必须在当场的那一轮比赛中纠正,过后在下一轮的排阵配对名单出炉后就不能再窜改,否则会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 有两点意见我想在这里提出来,让大家讨论看: (1)比赛章程上明明写道“在胜势的情况下,当时间紧迫的一方可以提和,经裁判认许,该局可判为和棋",这里说的是“胜势",而不是“优势",很多棋手都不大会理解到,以为多了个兵卒或一子就可提和;甚至还是由弱势的一方提出的。在我的裁判工作上,有大约80%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2)我个人认为拥有大师级或甲级的棋士应该自己清楚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或不可以提和,以他她们本身的棋力是应该懂得一般的棋规棋例的。裁判也是根据棋规棋例(诸如亚象联订定)来下判,超过模范的规例就要 (more...)
棋儒这帖说得精确
比赛如有什么争议,应力求在对局结束前或者至少在本轮时段内解决,“否则会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至于提和,我赞同棋儒的意见,即规则已有规定提和的前提,以及棋手应了解规则,不随意增加裁判的工作量,只有两点提出商榷:

一是棋手在非胜势甚至于劣势提和(主要是指快棋比赛吧),不充分了解或不顾规则,不宜提倡。但棋手本身在比赛中这么做,更多的是不理解规则的界限在哪里,尤其是不理解优势下为什么不能提和,仍属人之常情(局面和时间两个因素在快棋赛中同等重要,但要解释清楚这一点,也不是简单的事情)。要减少裁判工作量,单从棋手方面要求,仍难从根本上改变。归根结底,是象棋现有理论和规则本身篇幅所限,无法指明“胜势”和“优势”的具体区别,就不免依赖裁判判定。这是规则赋予裁判的权力,也同样是裁判的义务了。另外规则如果只指明快棋胜势可以提和,仍属不足。近年来的比赛,已多有见到定式和棋局面允许提和及判和的,就比较完善了。

二是裁判是否偏袒棋手的问题。裁判因为棋手名气作出偏袒,应该不至于,这里棋友的几帖显然是开玩笑式的举几个极端的例子,并非真有其事。更可能的情况是名手在对局时所显现出的自信,多多少少会动摇裁判的信心。例如马兵对士象全可和,但也多巧胜;马炮对炮双象是否可和;车兵对炮士象全一度有争议,等等,在临场确实考验裁判残局的功力。在这种情况底下,有些裁判选择暂不判和,也是可能的吧。这里面包含了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和裁判挑战权威的勇气,实非“公正”两字所能概括。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些有争议的地带,棋手不论高兴与否,最终是应当遵从裁判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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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7-16 14:45:22  8楼
当场闹事,并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的话
所以也同样不是赛后改判。
不然即使单单全世界赌球的人每人出一块钱,也会把那个事后改判的人锉骨扬灰了。

奥运会有金牌得主几年后承认服用禁药的,好象也就是交回金牌。至于因此而获得金牌的选手,也并没有因此被大张旗鼓地去宣传更正吧。奖牌数目排行榜,大致也是时过境迁,没什么人再去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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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几度 (等级:12 - 登峰造极,发帖:3128) 发表:2008-08-01 14:38:24  9楼 评分:
应该会有吧?
现在的裁判,通常不是站在每台旁边一直监视,而是在场地巡查或者等待棋手提出请求时再去了解情况。如果纯粹是棋步的问题,裁判通常不至于判错,判错了是发昏。但比赛中还有很多情况是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即使是很多人认为已成惯例的做法,不同的裁判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未必是徇私枉法。更多的时候,裁判需要了解双方棋手真正做过了什么。裁判也是人而不是神,有时候听棋手和观众的各自表述,也可能判断错误,象最近有个帖子所说,汕头有个少年棋手,在比赛中多次指责对手连走两步,一开始也有裁判不明所以,看她说得委屈,判负对手,也是情有可原的。象这件事情,如果换了我们是裁判在场,能够正确判断吗?这件事情对那名棋手的前面一些对手很不公平,但也不可能隔了几个比赛之后再来更正,把得奖棋手重新排列一遍,叫大家交换奖杯吧?那名裁判误解了事实,只能说不够警惕,不能说错吧?如果你是裁判长或纪律委员会,你又会怎么处理?尝试向棋手道歉是应该的做法,但对那名裁判本身,很多时候最多内部警告一下吧?

说回来,棋手和观众也有义务帮助裁判了解事实。棋手如果对裁判的判决不服,也应该在尽量在当时或下一场开赛前提出理由,让裁判更全面地考虑。赛后申诉,可以帮助裁判减少将来类似的误判,但对棋手本身已得的成绩,往往是不能有什么改变的。犹记当年IVP我有一盘,裁判判了不变作和,但那恰好是一个不明显的单方长捉,我又恰好算到了,当时立即提出,裁判也立刻改判对方变着,比赛继续。多年以来,我对当时裁判一开始的误判并无怨恨,因为裁判也是人,工作又繁重,偶尔看走眼,何必去苛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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