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征婚的女性朋友们转个好东西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他乡故知 | 本帖共有 443 楼,当前显示第 204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林子99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767) 发表:2017-07-16 13:51:51  204楼 
教授是公职人员。与官员一样,哪怕没有犯法 @mdd3350有重大道德缺陷,学校一样可以收回tenure,或者把他拉出tenure track。拿不到终身教职,只能当guest lecturer讲讲课。随时可以解除合约让他走人。(尤其又是历史系的,不是工科自然科学,相比较而言,给学校带不来太多经济利益~) 就跟官员一样。普通人如果婚外情,前途也许不会受到影响。官员就不行了,哪怕不牵涉到滥用职权,前途也必定完蛋。美国这么开放的西方文化,对这个也是很严格。道理很简单,公职人员享受了人民赋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就必定要收更多约束。 如果楼主有事实证据,支持联系nus历史系管理层。到底人品问题有多严重,也要第三方比如nus管理层来衡量一下。如果真的有不值得的人占用(或者可能占用)了tenure位子,对其它想拿tenure的人,是严重的不公平。这不止牵涉到楼主。
照她所述,
两人好像已经分手5年了,只是楼主放不下而已。貌似也不是婚外恋,是谈恋爱的普通分手。只是男主可能诱导了女主发生了关系后,才分手的。而女主的观念是“上了床就得扯结婚证,不扯证就流氓”所以对男主和她上了床,然后甩了她,耿耿于怀,才指名道姓撕他的。

所以这个事,就算她找了NUS的管理层,如果提供不了什么实际性的证据,只是对人家说:某某教授和我谈恋爱,发生关系后,不要我了。那管理层估计也当八卦听听。毕竟这不属于违法,可能连违反道德都不算(如果教授当时是单身,又和楼主是正常恋爱的话),而且没有充足的证据,没准教授反咬她毁谤呢!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443 楼,当前显示第 204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