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是公职人员。与官员一样,哪怕没有犯法 @mdd3350有重大道德缺陷,学校一样可以收回tenure,或者把他拉出tenure track。拿不到终身教职,只能当guest lecturer讲讲课。随时可以解除合约让他走人。(尤其又是历史系的,不是工科自然科学,相比较而言,给学校带不来太多经济利益~)
就跟官员一样。普通人如果婚外情,前途也许不会受到影响。官员就不行了,哪怕不牵涉到滥用职权,前途也必定完蛋。美国这么开放的西方文化,对这个也是很严格。道理很简单,公职人员享受了人民赋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就必定要收更多约束。
如果楼主有事实证据,支持联系nus历史系管理层。到底人品问题有多严重,也要第三方比如nus管理层来衡量一下。如果真的有不值得的人占用(或者可能占用)了tenure位子,对其它想拿tenure的人,是严重的不公平。这不止牵涉到楼主。
照她所述,
两人好像已经分手5年了,只是楼主放不下而已。貌似也不是婚外恋,是谈恋爱的普通分手。只是男主可能诱导了女主发生了关系后,才分手的。而女主的观念是“上了床就得扯结婚证,不扯证就流氓”所以对男主和她上了床,然后甩了她,耿耿于怀,才指名道姓撕他的。
所以这个事,就算她找了NUS的管理层,如果提供不了什么实际性的证据,只是对人家说:某某教授和我谈恋爱,发生关系后,不要我了。那管理层估计也当八卦听听。毕竟这不属于违法,可能连违反道德都不算(如果教授当时是单身,又和楼主是正常恋爱的话),而且没有充足的证据,没准教授反咬她毁谤呢!
所以这个事,就算她找了NUS的管理层,如果提供不了什么实际性的证据,只是对人家说:某某教授和我谈恋爱,发生关系后,不要我了。那管理层估计也当八卦听听。毕竟这不属于违法,可能连违反道德都不算(如果教授当时是单身,又和楼主是正常恋爱的话),而且没有充足的证据,没准教授反咬她毁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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