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做了一件傻事,签了工作合同想不去上周5签了一个合同,现在想不去了,下个月开始工作,现在我告诉他们我不去了,他们想让我赔偿。
有些条款不爽,不知道我不去的话是不适凶多吉少?
1: service term, 至少要工作2年,不然的话要赔余额的钱。
2:probation period: 3个月内,company can terminate the employee with 24 hours notice, after probation period, company can terminate with 2 months notice, 根本没说我可以不可以terminate
他私下email给我说probation period也算2年的service term, 所以我在probation辞职也算违约。
现在搞得好郁闷,唉,大家帮忙看看现在不去的话,最坏情况如何。
拜谢!
试试拿合同去MOM咨询一下?
拿完整的合同去咨询专业人士比较保险。
虽然楼下几位说得都挺有道理,但楼主毕竟没有把合同原文写出来,所以能得到的建议有限。
觉得咨询律师太贵的话,可以问问MOM,毕竟MOM熟悉Employment Act,应该对工作合同纠纷很有经验。
虽然楼下几位说得都挺有道理,但楼主毕竟没有把合同原文写出来,所以能得到的建议有限。
觉得咨询律师太贵的话,可以问问MOM,毕竟MOM熟悉Employment Act,应该对工作合同纠纷很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