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之前有提过一份有关服务费的合同,不过现在还没签。
之前有提过一份有关服务费的合同,不过现在还没签。
但是之前我没有明确拒绝服务费这桩事,
现在他们又提到服务费,
请问所谓的服务费(中介费)是不是应该由雇主来出而不是由面试者来出呢?
如果要索取服务费,这样符合当地的法律吗?
当然合法
新加坡雇佣法规定:中介可以向应征者征收中介费,按照工作合同长短或者EP长短来收,一年的合同或者EP最多收取1个月薪水,如果多年合同或者EP,最高可以收取两个月薪水。
其他费用,如EP申请费,体检费等不可以先候选人征收,而是由雇主负担。
你可以不签OFFER,放弃这个工作机会,那么就不需要付手续费。
通常中介需要在你第一次面试前告知:一旦你通过面试,接受OFFER,需要支付中介费。如果是新加坡的中介,那么服务合同会在你到达新加坡时候才签署。如果你拒不付款,中介有权起诉你。
其他费用,如EP申请费,体检费等不可以先候选人征收,而是由雇主负担。
你可以不签OFFER,放弃这个工作机会,那么就不需要付手续费。
通常中介需要在你第一次面试前告知:一旦你通过面试,接受OFFER,需要支付中介费。如果是新加坡的中介,那么服务合同会在你到达新加坡时候才签署。如果你拒不付款,中介有权起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