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中隐瞒手中offer的利与弊跳槽时,应该把新的offer告知原公司,还是隐藏不说? 以下是本人积累的一些素材,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拍砖。
1.把新offer告诉原公司
告知的缺点: 把新offer告知现公司,如果现公司处于用人之际,不想你走,可能会下黑手阻扰。新加坡的圈子小,很容易联络对方公司的HR或者hiring manager,让对方收回offer,让你辛苦拿到的offer竹篮打水一场空。
告知的优点: 现公司的良心做法,用相同甚至更高的条件来counter offer. 俗话说,做生不如做熟。拿着更高的薪水做着相同的事,何乐而不为? 另外,可以告诉公司,自己拿的offer是打算去competitor(无论真假),这样公司处于泄密的考虑,会通常要求你当天走人,但是仍然照旧给下面1-2个月的薪水。
2. 隐瞒手中的offer
隐瞒的缺点:同行业跳槽,如果你去的是competitor,并且隐瞒。现公司是可以在法律上追究你的责任的。可大可小。
隐瞒的优点:100% 确保自己可以顺利在新公司报道。
我怎么觉得公司或者管理层一般不怎么感冒已经想走的员工
对于知道了要辞职人的新的OFFER, 是INDIFFERENT的态度。
作为经理层,不提前公开可能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如果没有什么HAND-OVER。 就不用说了。
我觉得是否通知公司,怎么通知,可能是在新公司之后的事情。 万一不是很理想,说话还可以留有余地。为以后铺垫铺垫。
作为经理层,不提前公开可能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如果没有什么HAND-OVER。 就不用说了。
我觉得是否通知公司,怎么通知,可能是在新公司之后的事情。 万一不是很理想,说话还可以留有余地。为以后铺垫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