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中隐瞒手中offer的利与弊跳槽时,应该把新的offer告知原公司,还是隐藏不说? 以下是本人积累的一些素材,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拍砖。
1.把新offer告诉原公司
告知的缺点: 把新offer告知现公司,如果现公司处于用人之际,不想你走,可能会下黑手阻扰。新加坡的圈子小,很容易联络对方公司的HR或者hiring manager,让对方收回offer,让你辛苦拿到的offer竹篮打水一场空。
告知的优点: 现公司的良心做法,用相同甚至更高的条件来counter offer. 俗话说,做生不如做熟。拿着更高的薪水做着相同的事,何乐而不为? 另外,可以告诉公司,自己拿的offer是打算去competitor(无论真假),这样公司处于泄密的考虑,会通常要求你当天走人,但是仍然照旧给下面1-2个月的薪水。
2. 隐瞒手中的offer
隐瞒的缺点:同行业跳槽,如果你去的是competitor,并且隐瞒。现公司是可以在法律上追究你的责任的。可大可小。
隐瞒的优点:100% 确保自己可以顺利在新公司报道。
一般是不说的好吧
counter offer,自己判断自己几斤几两和可能性。完全没可能的话就别做梦了。还有自身真实的了离职原因,如果非走不可的,就算counter offer又有何用。透露新去向反而有不可控因素。尤其在新的公司试用期结束前。竞争对手的问题,先看看合同里面具体条款,有的话再暗自大听一下本公司以前是否有法律案例,自身职位不关键,一般也不会真告。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