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sino-env ,连续剧,真真假假,晕。。。
转载自凤凰:
STARK 對衝基金,是由新加坡人U KEAN SENG(中華環保的代表律所SLB的合夥人)以及投行IVORY資本介紹給孫江榕的。對衝基金擅長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謀取利益,金融手法一貫兇狠,他們盯上孫江榕新加坡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股票交易活躍)以及孫總裁擁有的綜合產業。
STARK通過U KEAN SENG及當時中華環保財務總監DAVID TAN 對孫江榕開始設下一系列陷阱:2007年8月13日,STARK對衝基金使孫江榕在BVI成立的獨資公司富邦投資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大拇指(中國)控股集團(簡稱TCH)} [ TCH旗下控股的兩家上市公司分別是建光能源科技集團(持有Radiance53%股權,約1.8億股)和中華環保科技集團(持有SINO56.9%股權,約2億股)], 以其(TCH)持有的中華環保(SINO-E)股票作為質押,向STARK對衝基金髮行了1.2億新幣的高級票據.(即借款金額為1.2億新幣,抵押品相當於4倍該金額的SINO的市值股票,隨著中華環保股票市值的變化,如果抵押品價值少於4倍市值時需補倉。 債轉股的價格為簽協議後第20天的交易平均價,可轉債還款時間為18個月,利息約為6厘)。 當時的股價在每股3.8新幣左右,總市值約為12億新幣,由於STARK的蓄意幕後操盤,中華環保(SINO-E)股價從TCH簽署上述發行票據的借款協議後就開始急劇地非正常下跌,股票價格幾乎跌破協議約定的可轉債交易價。 中華環保(SINO-E)是成長性十分良好的公司,這種下跌極其不正常。這種局面使得STARK誘導孫江榕拿6000萬新幣回購,孫總為挽回局面進行了回購,但股價仍然一直下跌,最後導致孫江榕出資約5500萬新幣所回購的股票(約2000萬股)又被迫抵押給STARK。 至此,孫江榕通過TCH持有的中華環保(SINO-E)的約2億股股票全部抵押。在整個票據到期之前,由於STARK在背後不斷操縱股票,同時STARK對孫江榕以少於4倍市值需不斷補倉為由施加壓力,表示如不償還就賣掉股票,迫使孫總裁提前償還了5500萬新幣及借款額計算18個月的利息。至此,STARK的陰謀才只是初步實現。
至此,孫江榕方知上當受騙,識破了STARK背後的陰謀。STARK名為借款給他1.2億新幣,新幣到手中不到四個月實際已通過各種手段被變相收回。孫江榕總裁根本沒有真正用上這筆款週轉或投資,而且還貼上近1500萬新幣仲介手續費和利息。此時1.2億新幣股票還押在STARK手上,同時仍欠STARK6500萬新幣債務。U KEAN SENG作為中華環保的律師、DAVID TAN作為中華環保財務總監二人都是專業人士,但卻為了不為人知的目的在此筆與STARK的貸款交易中利用孫江榕對他們的信任以及孫江榕本身不擅英文而嚴重誤導孫江榕,當他意識到已經上當而且非常被動,但一切已經發生了,這使得孫總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2008年3月20日,由於STARK對股票的操縱,此時中華環保(SINO-E)的2億股股票的市值少於6500萬新幣的四倍,STARK再次施加壓力,STARK堅持如果沒有新的抵押物的情形下將賣掉手中的SINO的股票,同時並誘導孫江榕:將地產為此進行擔保是為了應付STARK總部。在萬般無奈下,孫江榕的朋友香港布夥有先生為孫總進行了地產擔保,將其個人持有的香港公司(TOP ONE INTERNATIONAL)地產公司的股權質押給與STARK的中間投行IVORY資本。在擔保條款上,STARK在協議中套用非常規手段,利用布先生不懂英文,而把在原TCH發行票據借款合同違約的情形下將接盤布先生的TOP ONE INTERNATIONAL公司的條款預先設計好並讓布先生簽署完成。而實際上,STARK對衝基金的背後陰謀目的是為了拿下整個地產。在簽署此抵押品合同過程中,U KEAN SENG及DAVID TAN 作為專業人士並未把合同條款所帶來的風險解釋給孫江榕,他們仰仗孫江榕平日對他們的信任再次誤導了孫總裁。
2009年2月16日,1.2億新幣中的6500萬新元到期,孫總裁與對衝基金公司之間就增加抵押品的磋商持續近兩個月。但由於STARK在談判條件上極其苛刻,要求孫江榕進行個人及評估近百億的地產做擔保,延期半年的利息為4分,如此苛刻的條件,將對他的其他全部產業產生重大影響,至此STARK的陰謀已經凸現,其目的就是想侵佔孫江榕環保、地產以及其他產業,因此他和對衝基金公司之間的協議沒有達成。
2009年3月5日,對衝基金竟然在沒有提前告知孫江榕的前提下,強行拋售了他所持有的部分中華環保科技股票。2009年4月16日,由於STARK的強行拋售,孫總裁通過TCH持有中華環保的股票由56.29%降至31.23%。2009年4月24日,STARK再次強行拋售中華環保的股票,孫江榕通過TCH持有的股票僅余6%。最後,STARK將剩餘的6%也轉移至其名下.至此,孫江榕則不再有SINO的股票.上述一系列的交易價格低於每股凈資產,屬於低價處置(甚至達到每股7、8分新幣),至此孫江榕曾經所擁有的中華環保最高市值曾達到8億新幣的股票被STARK強行以不到2000萬新幣的價格惡意拋售,事後反以孫總仍欠其4700萬新幣做藉口繼續侵吞孫江榕地產及其他資產。 由於STARK的惡意拋售,使得中華環保大股東變更,中華環保控股的國內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也受到很大衝擊。幾百名員工思想產生動蕩,這個曾經受到國家重點支援、業務發展前景良好的高科技大型環保企業處於了停滯不前的境地。
事實上,除了中華環保外,國內已有30多家境外上市企業被對衝基金設下各種金融圈套,導致眾多經營業績良好的企業反倒背負債務、無法經營、面臨窘境。
孫江榕一直以來都希望以合作的態度解決此事,在事件後期才更深體會對衝基金的陰謀和凶險。目前孫江榕已經啟動法律程式,在新加坡、香港、內地等展開全面訴訟,追究STARK對衝基金暗箱操縱新加坡股市、串通中華環保內部人士低價惡意拋售股票、由於孫江榕總裁蒐集的證據全面、有利,此次訴訟正在一步步取得階段性進展,而STARK及富理誠FH公司的陰謀也必將最終得到法律制裁。同時,中華環保財務總監DAVID TAN在任職期間欺詐孫江榕總裁個人高達幾百萬新幣,此舉嚴重觸犯了新加坡刑法,孫總裁已經對DAVID TAN個人提起訴訟。
STARK 對衝基金,是由新加坡人U KEAN SENG(中華環保的代表律所SLB的合夥人)以及投行IVORY資本介紹給孫江榕的。對衝基金擅長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謀取利益,金融手法一貫兇狠,他們盯上孫江榕新加坡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股票交易活躍)以及孫總裁擁有的綜合產業。
STARK通過U KEAN SENG及當時中華環保財務總監DAVID TAN 對孫江榕開始設下一系列陷阱:2007年8月13日,STARK對衝基金使孫江榕在BVI成立的獨資公司富邦投資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大拇指(中國)控股集團(簡稱TCH)} [ TCH旗下控股的兩家上市公司分別是建光能源科技集團(持有Radiance53%股權,約1.8億股)和中華環保科技集團(持有SINO56.9%股權,約2億股)], 以其(TCH)持有的中華環保(SINO-E)股票作為質押,向STARK對衝基金髮行了1.2億新幣的高級票據.(即借款金額為1.2億新幣,抵押品相當於4倍該金額的SINO的市值股票,隨著中華環保股票市值的變化,如果抵押品價值少於4倍市值時需補倉。 債轉股的價格為簽協議後第20天的交易平均價,可轉債還款時間為18個月,利息約為6厘)。 當時的股價在每股3.8新幣左右,總市值約為12億新幣,由於STARK的蓄意幕後操盤,中華環保(SINO-E)股價從TCH簽署上述發行票據的借款協議後就開始急劇地非正常下跌,股票價格幾乎跌破協議約定的可轉債交易價。 中華環保(SINO-E)是成長性十分良好的公司,這種下跌極其不正常。這種局面使得STARK誘導孫江榕拿6000萬新幣回購,孫總為挽回局面進行了回購,但股價仍然一直下跌,最後導致孫江榕出資約5500萬新幣所回購的股票(約2000萬股)又被迫抵押給STARK。 至此,孫江榕通過TCH持有的中華環保(SINO-E)的約2億股股票全部抵押。在整個票據到期之前,由於STARK在背後不斷操縱股票,同時STARK對孫江榕以少於4倍市值需不斷補倉為由施加壓力,表示如不償還就賣掉股票,迫使孫總裁提前償還了5500萬新幣及借款額計算18個月的利息。至此,STARK的陰謀才只是初步實現。
至此,孫江榕方知上當受騙,識破了STARK背後的陰謀。STARK名為借款給他1.2億新幣,新幣到手中不到四個月實際已通過各種手段被變相收回。孫江榕總裁根本沒有真正用上這筆款週轉或投資,而且還貼上近1500萬新幣仲介手續費和利息。此時1.2億新幣股票還押在STARK手上,同時仍欠STARK6500萬新幣債務。U KEAN SENG作為中華環保的律師、DAVID TAN作為中華環保財務總監二人都是專業人士,但卻為了不為人知的目的在此筆與STARK的貸款交易中利用孫江榕對他們的信任以及孫江榕本身不擅英文而嚴重誤導孫江榕,當他意識到已經上當而且非常被動,但一切已經發生了,這使得孫總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2008年3月20日,由於STARK對股票的操縱,此時中華環保(SINO-E)的2億股股票的市值少於6500萬新幣的四倍,STARK再次施加壓力,STARK堅持如果沒有新的抵押物的情形下將賣掉手中的SINO的股票,同時並誘導孫江榕:將地產為此進行擔保是為了應付STARK總部。在萬般無奈下,孫江榕的朋友香港布夥有先生為孫總進行了地產擔保,將其個人持有的香港公司(TOP ONE INTERNATIONAL)地產公司的股權質押給與STARK的中間投行IVORY資本。在擔保條款上,STARK在協議中套用非常規手段,利用布先生不懂英文,而把在原TCH發行票據借款合同違約的情形下將接盤布先生的TOP ONE INTERNATIONAL公司的條款預先設計好並讓布先生簽署完成。而實際上,STARK對衝基金的背後陰謀目的是為了拿下整個地產。在簽署此抵押品合同過程中,U KEAN SENG及DAVID TAN 作為專業人士並未把合同條款所帶來的風險解釋給孫江榕,他們仰仗孫江榕平日對他們的信任再次誤導了孫總裁。
2009年2月16日,1.2億新幣中的6500萬新元到期,孫總裁與對衝基金公司之間就增加抵押品的磋商持續近兩個月。但由於STARK在談判條件上極其苛刻,要求孫江榕進行個人及評估近百億的地產做擔保,延期半年的利息為4分,如此苛刻的條件,將對他的其他全部產業產生重大影響,至此STARK的陰謀已經凸現,其目的就是想侵佔孫江榕環保、地產以及其他產業,因此他和對衝基金公司之間的協議沒有達成。
2009年3月5日,對衝基金竟然在沒有提前告知孫江榕的前提下,強行拋售了他所持有的部分中華環保科技股票。2009年4月16日,由於STARK的強行拋售,孫總裁通過TCH持有中華環保的股票由56.29%降至31.23%。2009年4月24日,STARK再次強行拋售中華環保的股票,孫江榕通過TCH持有的股票僅余6%。最後,STARK將剩餘的6%也轉移至其名下.至此,孫江榕則不再有SINO的股票.上述一系列的交易價格低於每股凈資產,屬於低價處置(甚至達到每股7、8分新幣),至此孫江榕曾經所擁有的中華環保最高市值曾達到8億新幣的股票被STARK強行以不到2000萬新幣的價格惡意拋售,事後反以孫總仍欠其4700萬新幣做藉口繼續侵吞孫江榕地產及其他資產。 由於STARK的惡意拋售,使得中華環保大股東變更,中華環保控股的國內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也受到很大衝擊。幾百名員工思想產生動蕩,這個曾經受到國家重點支援、業務發展前景良好的高科技大型環保企業處於了停滯不前的境地。
事實上,除了中華環保外,國內已有30多家境外上市企業被對衝基金設下各種金融圈套,導致眾多經營業績良好的企業反倒背負債務、無法經營、面臨窘境。
孫江榕一直以來都希望以合作的態度解決此事,在事件後期才更深體會對衝基金的陰謀和凶險。目前孫江榕已經啟動法律程式,在新加坡、香港、內地等展開全面訴訟,追究STARK對衝基金暗箱操縱新加坡股市、串通中華環保內部人士低價惡意拋售股票、由於孫江榕總裁蒐集的證據全面、有利,此次訴訟正在一步步取得階段性進展,而STARK及富理誠FH公司的陰謀也必將最終得到法律制裁。同時,中華環保財務總監DAVID TAN在任職期間欺詐孫江榕總裁個人高達幾百萬新幣,此舉嚴重觸犯了新加坡刑法,孫總裁已經對DAVID TAN個人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