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房产措施回顾(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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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lloabc (等级:1 - 微不足道,发帖:561) 发表:2019-06-12 10:36:10  7楼 
个人的一点看法
从大方向来说,政府调控没毛病。居者有其屋,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负面典型就是香港。还有一个更大的负面典型大家都懂的。

但是,pr 3年后才能买hdb,这个政策我觉得很不合理。既然政府已经给了pr,那人家就是要长期居住生活的,3年的限制,毫无道理。这政策,既对pr不利,对公民卖家也不利。没有人从这个政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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