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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PR夫妇买HDB房时,太太不在新加坡,听说可以由我代签字,具体怎么操作?
答:
可以趁太太在新加坡时,去律师楼作一个POWER OF ATTORNEY,售权给您,就可以了。
如果太太已经不在新加坡,您这里的律师楼作一份POWER OF ATTORNEY 文件,邮寄到国外的新加坡使馆,您太太在那里办手续宣誓,再寄回来。
文件经由新加坡高院备案,(律师做的)就OK了。
问:
POWER OF ATTORNEY一定要在新加坡驻中国的大使馆办理签字吗?
答:
当地的公证处也可以。
问:
如果父子(儿子超過二十四歲)都拿的是外國護照,准备聯名在新加坡買公寓,其中一方今年只在新加坡逗留大概一個星期, 想做POWER OF ATTORNEY,應該如何進行才好?
答:
首先,买公寓可以只用1个人的名义,没有规定一定要联名的。
其次,请问您们是打算全额付清,还是跟新加坡的银行贷款,如果是贷款的话,一般贷款人需要在新加坡工作的。
第三,POWER OF ATTORNEY 可以利用另一方来新加坡时,2人一起去律师楼办理。
在大巴窑HDB HUB 2 楼有很多律师楼的,都有这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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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原因,并终将有助于我。
选择,是舍弃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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