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认为你的责任是主要的作为新入驻的业主,你有责任主动联系物业,看物业费是多少,什么时候交。没有收到通知不是理由。除非是收到的通知上面写的数额错误了,或者你写了邮件物业没有回复,否则这个方面的扯皮,业主是赢不了的。
这个锅不可能由屋主来背
律师在房子交给我的第一天就给物业寄了信并抄送给了我,明确说明房子移交到我手里了,希望他们从即刻开始把所有有关信件寄给我。我相信任何一个理智的屋主在看到这封信后都会觉得物业会做好本职工作。然而之后的三个月他们都没有更新屋主信息,这期间他们可能是寄出了账单,但当然不可能是寄给我。作为物业,按时寄账单给正确的屋主是他们的责任。
如果他们寄出的账单是address给我,而我没收到,因此产生的late interests我可以付。这里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寄给正确的屋主。
如果他们寄出的账单是address给我,而我没收到,因此产生的late interests我可以付。这里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寄给正确的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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