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时候是政策制订本身比较傻。
举个例子,比如粉刷外墙,让人投票,三个选择,蓝色,绿色,红色。蓝色30%得票,绿色30%,红色40%,结果红色胜出。但是实际上选蓝绿的都喜欢冷色调,所以实际上大多数人败了。同样的,年会投票物业费从现在的30per share 调整到30, 33, 35三个选择,会出现同样的分票效果。
再举个例子,有些motion,是special resolution, 也就是需要70%的票数通过。这个设计,就是防止出现多数人的暴政,照顾少数人的利益。这个设计初衷是好的,但是特别不现实。就比如换LED灯,明明是大家都收益的好事,但是有那么31%的人根本搞不明白怎么会事,或者被“反对党”带节奏了,那么这么个好事就是通不过,变成了少数傻x的暴政。
不是说民主不好,而是政策的制定把过多本来应该由专家决策的议题变成投票决定,而投票机制和民智都跟不上,就出现这么个乱象。MCST更像一个公司的运作,财务,销售,生产等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如果一个财务议题,让其他部门都来投票决定,那这个公司不夸才怪。放在公寓来说,许多类似的议题,居然需要投票决定,例子太多了,比如empower council to call tender process and point MA, point financial statement auditor, buy insurance for indemnity,这种都是运作必要的,为什么需要投票通过。还有许多预算相关的,反对党抛出的最低工资标准,正好影响了那些保安公司,清洁公司等,再加上水电费上调,那么物业费是不是会水涨船高。但是投票通不过,是不是就以为着赤字越来越严重,水电费就不需要交了么?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民主不好,而在于,什么需要投票,什么应该empower council to decide with advice from MA,这个界限划的不合理。Council像一个不拿工资的政府,选了他们,就得交权给他们。否则什么议题都来公投,那这个“政府”根本无法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