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呀现在什么需要投票,本来就是立法和regulation制定的。比如,common area rental每三年需要年会投票通过,还是special resolution, 需要70%票才能通过,而且还是一刀切,这玩意儿就是个新条例。
然后大部分人并不理解,common area也是我们的公寓呀,凭什么让物业出租?反对票。然而他们忘记了,自动贩卖机买饮料面包就是属于common area出租,既给居民便利,又能给MCST收入。这个钱是给了公寓做维护,不是给了物业公司。傻x们不理解,反对票投完,发现贩卖机要拆了,delivery santa要拆了,然后骂物业脑残,为什么要拆!等他们搞明白,又开始担心,租给电信公司装天线不也是common area出租吗?会不会也拆了搞到没信号?恍然大悟,这个不算。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个不算?也不都是regulation规定的吗?所以投不投票,就是个立法问题regulation问题。
说到底,都是人类愚昧
什么是法? 不就是在没有统一认识的状况下立的标准吗?
只要没有统一认识,标准一定不完美,有漏洞。
这个自然科学已经证实 -完备性定律
社会科学更无解,多体问题。 呵呵
还是需要抛弃肉体,促进世界文明
只要没有统一认识,标准一定不完美,有漏洞。
这个自然科学已经证实 -完备性定律
社会科学更无解,多体问题。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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