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求助】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六 - 放心,结婚了财产不会“充公”又讲关于婚姻法的问题。
重要的话说三遍: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1. 中国法律和新加坡法律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 (再说三遍).....
按照中国的法律,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摘自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以,按照中国法律, 结婚后的财产,“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朱重八语)
举个例子,在中国已婚夫妇其中一人持有的房子,理论上讲想要做委托公证的话,需要配偶声明无相关权利或者同意委托才可以做这个公证。
在新加坡,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内财产是婚内财产。两件事不能划等号。
新加坡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只有共同财产(jointly-owned property)这个概念。
2. 什么是共同财产?
任何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某个财产,这几个人都算是共同拥有。比如HDB房子,比如银行的联名账户。
注意的是新加坡法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原则叫做生存者权利(survivorship)。意思是说,当共同拥有者死亡,其共同拥有的财产产权自动归幸存的其他共有者所有。这项权利是排在遗产继承权之前 。所
(more...)
还是看不懂
虽说在新加坡,财产“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看起来归属权不同,但根据这个:
“a. 无论婚前婚后,夫妻双方各人或共同获得的,要么用以婚姻生活相关目的,要么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一人或两人共同使其增值的财产。以及
b. 其他任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馈赠和遗产继承除外)。”
结果不还是一样(要拿出来分配)吗?
根据a, 比如甲婚前有一笔存款20万,就算存在银行不动每年也有利息,这也算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人使其增值(利息)了吧?
要是甲拿出来投资股票增值更多就更逃不掉了对吗?
根据b, 像隔壁帖子提到的妻子一人名下的存款虽然归属权是妻子(根据第二条提到的财产归属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但还不是仍然属于婚内财产要拿出来分配?
求解惑
“a. 无论婚前婚后,夫妻双方各人或共同获得的,要么用以婚姻生活相关目的,要么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一人或两人共同使其增值的财产。以及
b. 其他任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中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馈赠和遗产继承除外)。”
结果不还是一样(要拿出来分配)吗?
根据a, 比如甲婚前有一笔存款20万,就算存在银行不动每年也有利息,这也算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人使其增值(利息)了吧?
要是甲拿出来投资股票增值更多就更逃不掉了对吗?
根据b, 像隔壁帖子提到的妻子一人名下的存款虽然归属权是妻子(根据第二条提到的财产归属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但还不是仍然属于婚内财产要拿出来分配?
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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