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sinking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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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01 17:30:08  楼主  关注此帖
公寓sinking fund
刚买的二手condo进入到交尾款阶段了。我的律师发来邮件列出尾款费用清单。其中有一项是上任屋主在management office交的excess fund。现在让我还,我觉得很奇怪。这个不是他们自己去settle吗?我计划是自己每个季度按时还钱,没想着先去还一整笔,这样对吗?请版上的大神给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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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01 18:52:37  2楼
不是很明白,请指教
excess不是他自己选择多交的么?6000多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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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01 19:14:34  3楼
这是一年的费用?
10月21后的我们会补上
我们交易是在10.21,前屋主交到年底的差额部分会补给他。看图中b部分。c部分我就不明白了,而且是6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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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01 20:05:48  4楼
你的交易日期是啥意思
是completion date
不是OTP的日期,不好意思,没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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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02 01:09:48  5楼
不明觉厉,楼主何不让律师解释?房屋买卖过程律师发你的所有文档你有不明白都可以要求ta给你解释 否则律师费岂不是白出了吗?律师费怎么能仅仅是paperwork呢
好的,还是去问律师吧,谢谢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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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5 21:14:20  6楼
$698.45 是合理的,每个交易都是一样的。C) $6515.21 这个数额非常少见。这个要律师提供证明来看是怎么得来的,我个人估计是前业主由于疏忽多交了1年半的物业管理费。 你可以和律师求证,顺便通过律师问前业主,让他们自行追讨。
你猜对了
就是屋主是海外买家,一次性交了很多。现在让我给他补上。我没有同意,现在已经让他自己和公寓管理处去settle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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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5 21:15:04  7楼
看不懂ing多交了,怎么要vendor交? 还是要律师查清楚比较靠谱
在房屋买卖中,vendor就是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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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5 21:16:54  8楼
重点就是不要和屋主私下协议任何问题的标准回答就是请和我的律师说 这个sinking fund的balance 应该不会要你出的
其实律师就是打酱油的
卖方律师报了个价给我的律师,他们就直接发给我了。也没看是啥,都是流水线上赚钱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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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7 00:45:50  9楼
就是啊怎么要卖家交呢? 你买房以后,成了屋主之后你交 卖家交多了和你有什么关系啊
您似乎没明白我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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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7 00:46:39  10楼
道理不该这么讲吧6000多无所谓,是因为你觉得这个数目不对生活造成困扰。但是不代表这是一个普遍而有道理的做法吧,除非卖家在交易前有特意说明并且楼主接受了。 如果六千可以接受,那么六万呢?“不就是提前交了xx年的物业费嘛”。。。。
可不就是你说的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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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7 00:53:02  11楼
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往极端情况考虑,例如卖家提前交了几万的物业费,交易的时候没有告诉买家,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现实中这种人应该很罕见,因为无利可图。 现在的情况,是这几千也不是不能承受,因为这个而违约的话,损失比这几千要多得多。所以怎么选择,答案应该很明显。相当于吃了个不大不小的暗亏。
交易中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用管的
谢谢关心,首先事情已经解决。卖家会自己和公寓管理处协商解决。

您说的不接受卖家的条件,交易就没法进行下去。这个论述不对。因为买房我交完法律条规要求我交的就行了。其余的部分我有权不接受。

其实主要是屋主卖房啥都不行,我连提前几天放几样东西他都不允许,宁愿房子空着。不行我方便干嘛行他的方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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