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sinking fund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房产车市 | 本帖共有 34 楼,当前显示第 32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KIDD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4) 发表:2019-10-17 00:53:02  32楼 
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往极端情况考虑,例如卖家提前交了几万的物业费,交易的时候没有告诉买家,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现实中这种人应该很罕见,因为无利可图。 现在的情况,是这几千也不是不能承受,因为这个而违约的话,损失比这几千要多得多。所以怎么选择,答案应该很明显。相当于吃了个不大不小的暗亏。
交易中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用管的
谢谢关心,首先事情已经解决。卖家会自己和公寓管理处协商解决。

您说的不接受卖家的条件,交易就没法进行下去。这个论述不对。因为买房我交完法律条规要求我交的就行了。其余的部分我有权不接受。

其实主要是屋主卖房啥都不行,我连提前几天放几样东西他都不允许,宁愿房子空着。不行我方便干嘛行他的方便。哈哈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34 楼,当前显示第 32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