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sinking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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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91ms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759) 发表:2019-10-16 17:22:31  29楼 
道理不该这么讲吧6000多无所谓,是因为你觉得这个数目不对生活造成困扰。但是不代表这是一个普遍而有道理的做法吧,除非卖家在交易前有特意说明并且楼主接受了。 如果六千可以接受,那么六万呢?“不就是提前交了xx年的物业费嘛”。。。。
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如果往极端情况考虑,例如卖家提前交了几万的物业费,交易的时候没有告诉买家,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现实中这种人应该很罕见,因为无利可图。
现在的情况,是这几千也不是不能承受,因为这个而违约的话,损失比这几千要多得多。所以怎么选择,答案应该很明显。相当于吃了个不大不小的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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