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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主,
1。如果夫妻(A,B)婚内购置两处房产,一处在A名下,一处在B名下。离婚的时候,会各自拿各自名下的房产吗?如果不是,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中一人对两个房产都有贡献?
2。一房产在夫妻(A,B)两人的名下。只有B一个人的CPF都对房产有contribution.如果法院把房产全部判给A,那么B的CPF会打回B的CPF帐户,还是整个房产都归A,通过相应手续把名字改成A,而B什么都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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