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都是理想的情况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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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7 19:06:04  楼主  关注此帖
羊毛都出在羊身上买家, 千万不要找中介, 因为你付的费用不是1%, 而是3%, 因为卖家会把他的2%的commision加在价格上, 羊毛都出在羊身上. 3%的中介费+GST啊, 按一套HDB 350k 的价格来算, 是SGD 1,1235. 几个月不吃不喝不睡, 才能赚到啊. ------------------------------------------------------------------------------------------------- 卖家, 你们更没有必要找中介了, 只要你们到www.http://www.nationproperty.sg 上登个免费的广告, 花185做个valuation, 就能卖了. 为了maximize 你的exposure, 最好允许买方中介带人来看房子, 让买方中介能有1%的利润. 当然, 你是不用付任何中介费的, 因为, they have don't nothing for you.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contact me at MSN: duncan1201@hotmail.com 希望各位朋友在 新加坡 安居乐业, 财源广进.
你说的都是理想的情况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样
很多买家卖家都很笨 不懂利用现在信息时代的优势来让无良中介赚不到黑心钱
买家去找到有中介的卖家 卖方中介会收买家1%的中介费
没有中介的卖家碰上带中介的买家 买方中介也会厚颜无耻的要中介费
中介这个行业是一个基本完全没有职业道德的低门槛的职业
99%的中介都是没有受过什么良好教育 完全金钱利益驱动 可以为了金钱做出任何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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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09:58:52  2楼
这个。。。。我相信这个坛子里有不少潜水的中介,其实我完全不必出这个头的.... 可是...听到这样的论调还是有点忍不住... 呃...说说一个菜鸟中介的小小看法吧 第一 HDB 卖家的中介费 2% 买家的中介费 1% 这个是中介协会的guideline上既定的,并不是所谓的不良中介要索取的高额佣金 几十年来新加坡的房屋买卖都遵循这样的一个佣金制度 如果某个中介跟你索取的佣金高过这个额度 或许你的指责还有些理由 如果对于这个佣金政策本身就有意见 我觉得 或许投诉的目标应该转向更高一级的单位 而不是针对普通的从业人员 中介也是一项职业 新加坡的中介都是没有底薪的 所有的收入来源都是靠中介费 而中介费只有最后CLOSE DEAL的时候才能拿到 带你看房子 帮你搜罗房源 替你跟卖家/买家谈价钱 跟HDB联系 这些都是中介工作的一部分 为什么你就认为他该在你休息的时候免费带你满街转悠看房子 而很多买家看了十几二十户,可能最后都不满意,转身却跟另外一个卖家签了合约 从你的理解 是觉得第一个中介是活该还是傻帽? 还有很多卖家/买家 在达成交易后反悔 或者要求中介费打折 中介费打折 服务不打折 这样的要求 似乎卖家/买家又都每次说的挺理直气壮的 而在中介要求中介费的时候 说人家无良 黑心 这样难免 (more...)
我没有说2%和1%的中介费高 问题在于
中介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是不是professional
买房中介和卖方中介都应该是为自己的客户争取到最大利益 可是有几个中介是那样做的呢?

首先说最通常见的卖方中介的case 千哄万骗让seller和他签exclusive sale 之后所有的美丽承诺都是假的了
不做co-broke 只接受买家直接来找他 这样才能多收1%的买方中介费
请问Conniesisu这种情况多不多 这种情况是不是对卖家不公平 因为很多有中介的潜在买家看不到
再请问这样是不是对买家不公平 我自己做功课自己搭车来看屋子 结果卖方中介不是为我的利益工作 他非要收我1%的中介费
这是不是conflict of interest 这是不是没有职业道德 这种情况在媒体上讨论多年 连你们中介协会也说可以不收买方中介费
但事实上多少中介都是黑心这样做赚3%的?这样是不是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再说seller是没有中介的情况。所有的中介打来电话问房子情况甚至说见面之类的,哪怕seller已经明说是自己卖不接受exclusive sale,绝大多数中介只会直接问我如果有买家的话你能不能付我2%的comm。WTF!中介这个行业这是要饭的吗?我作为一个seller教那种中介,我说你要先告诉我你能提供什么服务,推销一下你的服务再说你能不能收comm,直接上来就问comm这种对吗,你是professional吗。很多中介哑口无言说不出能给我什么服务,大多说我可以帮你做paperwork。WTF!paperwork是个认字的人都做得来,更不要说seller方的paperwork了。

有的买方中介带买家来了,不让买家直接问价钱,回头告诉我买家很有兴趣要出价,我说我要10K cov,买方中介说我帮你向买家要20K,超过10K的话你付我2%的comm吧。买方中介是应该维护买家利益的,这种行为是什么职业道德?几乎100%的买方中介都对我说让我根据他们push买家的COV来付给他们comm。这样的职业操守别的行业就是要上法庭坐牢的行为!

更不要说中介和banker和lawyer拿comm宰客的伎俩了,凡此种种,不易列举。。。

中介这个行业是什么情况中介们自己也最清楚,乱到什么情况自己也清楚,绝大多数中介素质低到什么程度更是有目共睹。我不是说这里的中介是在那绝大多数里,我只是讲出事实。连政府都看不过去说要加强管制这个行业了,因为确实是鱼龙混杂,而且绝大多数是无职业道德的鱼。

至于中介的入门门槛 平均学历和素质我就不再多说了 学历当然不代表素质 但至少有个普遍的概率学上的意义。至于agent里面偶尔一个nus或者ntu bachelor以上的学历,或者一两个职业操守特别好的,但是对整个行业来说根本没有代表性。

agent需要多少知识?基本上正常人在半天或者一天就可以全部了解学会那些交易规则,当然那个是基本的knowledge方面,不包括需要一些经验的比如客户交流技巧。
做广告,打电话,看房,paperwork这就是基本的工作,agent最神乎其词说什么难做的就是paperwork部分,所以必须需要agent。那完全是骗人的,paperwork其实很简单。agent的工作就是准备好这些东西然后submit application,对于HDB resale交易来讲,submission之后的 1st appt之后的东西全部都是hdb officer, lawyer, banker的工作,agent啥都不用作也不会做也做不来。

这个工作需要的只是和技能太低,所以造成了现在的状况。
政府现在要整顿有些晚但总比不做的好。

我完全相信在华新上的中介是好同学好中介,但是你们改变不了整个行业的现状。我只是与这里的同学们分享一些事实,不对的地方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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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10:19:35  3楼
狂赞同,我发现没有机会向卖主问价格,不过俺们在你的卖房贴问你的问题你还没回呢。:)
direct buyer came to me and love the house so much
就这么简单
no agent involved
所以buyer 和 seller都省了不少钱 都是对价钱满意 因为最后看的是自己付出和拿到多少钱 而非只看成交价格
可惜这么简单的道理很多人不懂 执着于COV多少 不知道想想装修的钱 中介费的钱和屋子的价格
信息化时代的今天 只要buyer和seller做一点点功课就可以不需要中介
中介这个行业早晚要消失的 就像几十年前有很多打字员 现在还有多少这种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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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14:47:25  4楼
Let's carry on the discussion~~~呵呵 看来真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我想我现有的知识或许不足以说服许多有固有成见的人 不过还是试一下,至少,让大家对这个行业多一些了解:) 对于卖方中介的case,的确,要让seller签excusive是最难的,我自己至今还没有一个exclusive (这个主要是因为我最近的工作方向不在resale) 至于你说的不做co-broke的agent 的确属于行业的老鼠屎 因为 这样做不仅毁损的是seller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是agent自己的名誉 因为他逐渐会发现,他会被其他的同业blacklist掉 将来他要co-broke的时候 也不会有人愿意跟他co-broke 对于这种agent 通常他在这个行业内是生存不久的 exclusive agent要做的,就是要把卖家的信息最大化公布给所有潜在的买家 安排所有潜在买家上门看房 或者直接组织open house, 现场来一个bid 价高者得 不过这种情况通常只有在卖方市场的时候才能看到 而如果是遇到买方市场,但卖家还坚持高价,agent签了exclusive,6个月内发了无数的广告 最后房子却卖不出去,不但几百上千的广告费会打了水漂,自己还会落个埋怨 agent也会亏钱? 很多人都不相信 但的确存在这样的case 对于Directly buyer上门,入行前,我跟你一样,有着同样的疑问, 如果中介同时代表卖家买家,那他应该代表 (more...)
真的没有想一竹竿打翻一船人
我上面的帖子也说的很清楚 有冒犯到的地方多多见谅吧
我说的那个case
" 有的买方中介带买家来了,不让买家直接问价钱,回头告诉我买家很有兴趣要出价,我说我要10K cov,买方中介说我帮你向买家要20K,超过10K的话你付我2%的comm吧。买方中介是应该维护买家利益的,这种行为是什么职业道德?几乎100% 的买方中介都对我说让我根据他们push买家的COV来付给他们comm。这样的职业操守别的行业就是要上法庭坐牢的行为!"

很明确说明是买方中介,先不说很多买家也是和买方中介签了exclusive的 这个相信你也懂
即使还没有签exclusive,他的身份是买方中介,那样做是对是错大家自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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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15:10:06  5楼
呵呵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 这个行业只会越来越正规化没看见现在猎头公司越做越火么? 道理其实差不多 为了一生买卖一次两次的房屋去仔细了解所有细节步骤 弄到自己都可以做个兼职agent的地步的人 毕竟还是少数
不具可比性
如果一个行业拒绝诚实和正直而只接受金钱高于道德的话,决定了它是个不健康的行业
请问senior group division director在ERA是不是个很高的职位
如果真如你们所说的那些人是professional的 有信誉的才能做到成功的agent的 做到这种传销似的结构的上层的道德水准应该是还可以的吧?

你可不可以评论下Mike Parikh, senior group division director of ERA的case

the hearing entered its third day, with ERA senior vice-president Marcus Chu taking the stand.

He denied that the agency earned any secret profits and said that the real estate agent, Mr Jeremy Ang, did nothing wrong.

Mr Chu said ERA agents are required to disclose the identity of the buyer only if that person is the agent or a member of his immediate family.

连ERA的SVP代表公司上庭说没做错,确实按照这个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确实是没做错!!这个行业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把自己的底线放的越低越有成功的希望。这个case更是agent,agent的老板大agent,最后连ERA的SVP都出来说做的对。

到底错没错? 法庭给出了判决!http://www.straitstimes.com/Breaking%2BNews/Singapore/Story/STIStory_334567.html?vgnmr=1

On Thursday, Justice Choo Han Teck ruled in favour of the couple and found that the conduct of the agent Jeremy Ang and his boss, Mike Parikh, amounted to breach of duty and fraud.

The two men were "ethically wrong and in breach of contract by reason of creating a conflict of interest between their client and themselves", said the judge.

When a property agent is engaged to sell or buy property, he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 not his own, or his friends', or his relatives' or his boss', said the judge.

请认真读读上面这几句话,这是任何行业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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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15:22:56  6楼
不具可比性如果一个行业拒绝诚实和正直而只接受金钱高于道德的话,决定了它是个不健康的行业 请问senior group division director在ERA是不是个很高的职位 如果真如你们所说的那些人是professional的 有信誉的才能做到成功的agent的 做到这种传销似的结构的上层的道德水准应该是还可以的吧? 你可不可以评论下Mike Parikh, senior group division director of ERA的case the hearing entered its third day, with ERA senior vice-president Marcus Chu taking the stand. He denied that the agency earned any secret profits and said that the real estate agent, Mr Jeremy Ang, did nothing wrong. Mr Chu said ERA agents are required to disclose the identity of the buyer only if that person is the agent or a member of his immediate family. 连ERA的SVP代表公司上庭说没做错,确实按照这个行业的职业道德水准确实是没做错!!这个行业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把自己的底线放的越低越有成功的希望。这个case更是agent,agent的老板大agent,最后连ERA的SVP都出来说做的对。 到底错没错? 法庭给出了判决!http://www.straitstimes.com/Breaking%2BNews/Singapore/Story/STIStory_334 (more...)
responsibility to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 not his own
上面的法官讲的话
When a property agent is engaged to sell or buy property, he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 not his own, or his friends', or his relatives' or his boss', said the judge.


希望所有的agent能够明白 这个和其他行业一样是这个社会的基础来着 就是叫做信托责任
即使没有书面上甚至口头上的约定,但是一个社会的公认的标准是在那里的
Conniesisu你说你去带buyer看房子,他和你没有obligation,这是不对的!!更不能成为你可以让自己的利益超越buyer利益的理由!
否则这个社会就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规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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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8 16:44:41  7楼
虽然门槛很低,但是能走的远的人,都是有信誉和被大家接受的同意. 我也打算去做agent.
请看“不具可比性”及跟贴 看看是不是劣币驱逐良币
不具可比性
responsibility to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 not his 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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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9 12:08:20  8楼
越扯越离谱了 据我所知 这件事件之后 这两个人都被ERA除名了  好像每次一说起来 大家都会把这件事做为典型来说 之前已经说过了 老鼠屎各个行业都有 法庭上欺诈这种事件天天都有开审 每次都拿这个case说事  好像有点乏味 职位高低也并不代表人品高低 或许阿扁的例子可以再拿来用一次...:) 法官的话是很清楚:  act 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erson who hired him... who can help to explain the meaning of "hire" 在这个事件中,因为那个agent是卖方的exclusive agent, 所以卖方 "hire" this agent 所有这个agent必当维护卖方的权益 所以他的所作所为的确犯了法 至于这段 "希望所有的agent能够明白 这个和其他行业一样是这个社会的基础来着 就是叫做信托责任 即使没有书面上甚至口头上的约定,但是一个社会的公认的标准是在那里的 Conniesisu你说你去带buyer看房子,他和你没有obligation,这是不对的!! 更不能成为你可以让自己的利益超越buyer利益的理由! 否则这个社会就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规则了 " 我的解释只是为了让大家清楚 为什么大部分的agent会这么做 并没有说我就是那样做的人 这是要澄清的一点 (事实上, 我自己现在也只是纸上谈兵,还没正式上岗 (more...)
ERA的chairman和SVP都说没做错,而且他们和公司里的其他中介都做过同样的事情
Justice Choo rejected the testimony of ERA's top brass - president Jack Chua and senior vice-president Marcus Chu - that the two men had done nothing wrong.

The judge said it was clear why they thought so - Mr Chu admitted in court that he and others in the company, as well as agents in other companies, had done the same thing.

Justice Choo also rejected arguments by ERA that it was not liable for the actions of its agents, who are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The option form had ERA's logo printed on it; the commission agreement was between Madam Wong and ERA; and the newspaper advertisements sought to persuade the public that they would have the backing of the company and its network by engaging an ERA agent.

It was also ERA - not Mr Ang - which took the couple to the Small Claims Tribunal when they refused to pay the commission on the 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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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ww.656c.info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0) 发表:2009-04-09 12:11:37  9楼
ERA的chairman和SVP都说没做错,而且他们和公司里的其他中介都做过同样的事情Justice Choo rejected the testimony of ERA's top brass - president Jack Chua and senior vice-president Marcus Chu - that the two men had done nothing wrong. The judge said it was clear why they thought so - Mr Chu admitted in court that he and others in the company, as well as agents in other companies, had done the same thing. Justice Choo also rejected arguments by ERA that it was not liable for the actions of its agents, who are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The option form had ERA's logo printed on it; the commission agreement was between Madam Wong and ERA; and the newspaper advertisements sought to persuade the public that they would have the backing of the company and its network by engaging an ERA agent. It was also ERA - not Mr Ang - which took the couple to the Small Claims Tribunal when they refused to pay the commission on the sale.
按照Conniesisu的说法 别的家不好说 至少ERA是害群之马 black shee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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