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复制本帖HTML代码
|
高亮:
今天贴
X 昨天贴
X 前天贴
X |
今日之中国,此类事件一旦发生,马上民众与政府即势同水火,政府之信用破产矣,尚有人谓此为法制社会?非正常死亡时的尸检本属定例,而往往酿成「抢尸」之类;至于舆论,事件之后民众何以宁求微博不求公安机关?如果没有这些「不听话」的社会舆论,受害者的声音根本无法表达,恐我国心脏病死亡率将提高了!
换个角度来讲,真的有舆论叫出来,事件的结果也未必美好吧?事情闹大则当地政府往往以息事宁人为宗旨,抓人了事,「城管」一词往往成代罪羔羊,身为体制内人士之个人权利亦有无保障之虞,为官为吏者也战战兢兢。
最后还有一句,坡国与中华不可比,治坡易而治中华难,当政者有难处,但思维是该改改了。.
|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 |

Zeal without knowledge, is fire without ligh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