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提出辞职后,公司要求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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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7) 发表:2009-01-12 13:19:49  楼主  关注此帖
请教:关于提出辞职后,公司要求赔款。
2008年11月底跟一家小公司(夫妻店,员工总共15人)签了份合同,因为没经验也太容易信任人,没仔细读条款,总觉得应该合同条款都差不多吧(IT行业,软件开发)。服务期必须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公司可以要求加班等等。
没想到,上班后,就再没休息过,包括公共假日。在08年底时,有了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于是看了一下合同,发现试用期期间只能公司裁我,不能我自己走人。于是咨询人力部,人力部说notice时间是双方一样的。那么也就是提前24小时。于是本月2号我递出辞呈。
他们当即予以答复就是赔10个月的薪水,或者帮他们做完一个project.这两样都不可能做到,所以也就是摆明了不同意我走了。没办法,我只好收回辞呈。可是,5号我再到公司,他们已经关闭我的email账号,收走给我使用的电脑。于是我交出钥匙离开。
第二天我去拿合同终止证明,却被告知还是要赔款,我又回家了。下午老板娘打来电话,我太太和她理论。(女人嘛)。没想老板娘竟骂粗口,还扬言要我等着接律师信,告到我破产。现在,我没去上班,新机会也已经耗掉了。我很郁闷。打算在这家公司耗下去了,可又怕白耗一两个月拿不到薪水。还得找工作,还得养家呀。
各位前辈,给出个主意,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离开这家破公司,又不会有什么纠纷呢?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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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gman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6) 发表:2009-01-12 14:51:32  2楼
这下可有点麻烦了
首先要批评你一句:为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不看清楚呢?
如果合同是这样写的,的确没有什么好办法。
另外,一定不应该和老板撕破脸,这样也好说话些。就算她骑着脖子欺负你,你也要表现出平坦。

这样吧,你亲自到公司去好老板好好谈谈,看看有什么和解的办法。双方都要作出让步。
毕竟鱼死网破的局面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出来混,谁不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呢?你老板也是这样想的。

人怕当面,和她好好谈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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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gman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6) 发表:2009-01-12 14:52:58  3楼
这下可有点麻烦了首先要批评你一句:为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不看清楚呢? 如果合同是这样写的,的确没有什么好办法。 另外,一定不应该和老板撕破脸,这样也好说话些。就算她骑着脖子欺负你,你也要表现出平坦。 这样吧,你亲自到公司去好老板好好谈谈,看看有什么和解的办法。双方都要作出让步。 毕竟鱼死网破的局面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出来混,谁不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呢?你老板也是这样想的。 人怕当面,和她好好谈谈吧。
写错自啦: 都愿意 -> 都“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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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7) 发表:2009-01-12 15:03:44  4楼
当面协商过的,没用。
谢谢longman。一开始我就说了愿意帮他们到这月底,但他们要接受我辞呈。可他们说没办法信任。呵呵。更何况我已经收回辞呈,他们却在周一做出一副裁人状。合同中有一条如果无故旷工一天,公司立即解雇。我无故旷工了,他们假装不知道。不是摆明就是想要钱,损人不利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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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雅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511) 发表:2009-01-12 15:57:45  5楼 评分:
如何合同本身具有严重的不平等性,未必有法律效力吧?
你提到“于是咨询人力部,人力部说notice时间是双方一样的。那么也就是提前24小时” 这个怎么讲?

还有咋的试用期“只能公司裁我,不能我自己走人”?竟然有这种条款,可以咨询一下本地专业法律顾问这样的条款有没有效力。

楼主别紧张,没听说过有赔10个月的薪水这回事。要告到你破产更是不可能。老板娘这样发飙,说明找一个能做这个project的也不容易吧,这样拖下去看谁麻烦更大。只要他还没裁掉你,试用期的薪水你就应该照拿。整天不做project————理由充分哈,电脑都被收走了没法做。裁掉你的话就正合你意。你就专心找新工作就是了,不必想太多,最差就是这两个月试用期的薪水他赖着不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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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LS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5) 发表:2009-01-12 16:08:31  6楼
怕什么
告就告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不过你签合同前都不看的?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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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09-01-12 20:07:27  7楼
如何合同本身具有严重的不平等性,未必有法律效力吧?你提到“于是咨询人力部,人力部说notice时间是双方一样的。那么也就是提前24小时” 这个怎么讲? 还有咋的试用期“只能公司裁我,不能我自己走人”?竟然有这种条款,可以咨询一下本地专业法律顾问这样的条款有没有效力。 楼主别紧张,没听说过有赔10个月的薪水这回事。要告到你破产更是不可能。老板娘这样发飙,说明找一个能做这个project的也不容易吧,这样拖下去看谁麻烦更大。只要他还没裁掉你,试用期的薪水你就应该照拿。整天不做project————理由充分哈,电脑都被收走了没法做。裁掉你的话就正合你意。你就专心找新工作就是了,不必想太多,最差就是这两个月试用期的薪水他赖着不发了。
人力部的条例原则上不保护月工资1600以上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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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gman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6) 发表:2009-01-12 20:43:56  8楼
咨询了HR。。
她说:Such form of bond work in Singapore is illegal. No one can restrict you from quiting your job.

她建议你拿到你们公司的书面说明(一定要书面,否则他们会不认帐):You are bond here for one year work。 然后,去MOM搞定你的公司。

建议你先咨询MOM关于bond work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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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gman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6) 发表:2009-01-12 20:48:39  9楼 评分:
咨询了HR。。她说:Such form of bond work in Singapore is illegal. No one can restrict you from quiting your job. 她建议你拿到你们公司的书面说明(一定要书面,否则他们会不认帐):You are bond here for one year work。 然后,去MOM搞定你的公司。 建议你先咨询MOM关于bond work的条例。
附件MOM的条文,见内。。。
Rejection of Employee's Resignation

An employer cannot reject an employee's resignation. The employee has the right to resign at any time by serving the required notice or by compensating the employer salary in-lieu of notice. Failure of the employer to allow an employee to leave his service is an offence. The employer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5,000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six months or to both.

详细看:http://www.mom.gov.sg/publish/momportal/en/communities/workplace_standards/employment_standards/the_employment_act/Contract_of_Servi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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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漫漫 (等级:10 - 炉火纯青,发帖:2922) 发表:2009-01-12 22:11:22  10楼
你说的具体条款对公司员工甚为不公
偏袒性条款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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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7) 发表:2009-01-12 22:29:26  11楼
你说的具体条款对公司员工甚为不公偏袒性条款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
合同中的条款
相关条款如下:
1.service term:you are required to serve the position for minimum one year,or to pay a penalty in lieu of the inadequate service period.
2.notice period: during the probationary period,the company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f service with a notice period of 24 hours. after the probation,both party shall give two month notice in writing.
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无故旷工,或没完成要求的工作,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可我已经无故旷工三天了,他们假装不知道。摆明了想要钱呀,不然就耗着我。我还在试用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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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09-01-12 23:58:05  12楼
不用理他们,直接去新公司上班。
楼下longman给的链接很好,仔细看看中间的条文,你合同中没写notice period,所以按规定是一天。

另外如果你引用的合同条的原文的话,看起来不是律师写的,十有八九是用来吓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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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gman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156) 发表:2009-01-13 07:30:31  13楼
合同中的条款相关条款如下: 1.service term:you are required to serve the position for minimum one year,or to pay a penalty in lieu of the inadequate service period. 2.notice period: during the probationary period,the company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f service with a notice period of 24 hours. after the probation,both party shall give two month notice in writing. 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无故旷工,或没完成要求的工作,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可我已经无故旷工三天了,他们假装不知道。摆明了想要钱呀,不然就耗着我。我还在试用期呀。
这些条款就是该公司违法的最好证据呀。
请仔细阅读我给你的MOM引文,并和你的合同条款加以对照。你马上就会发现其中明显的破绽。法律规定:你只用赔偿salary in lieu of notice period。而你的notice time 是24小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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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7) 发表:2009-01-13 09:52:42  14楼
附件MOM的条文,见内。。。Rejection of Employee's Resignation An employer cannot reject an employee's resignation. The employee has the right to resign at any time by serving the required notice or by compensating the employer salary in-lieu of notice. Failure of the employer to allow an employee to leave his service is an offence. The employer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5,000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six months or to both. 详细看:http://www.mom.gov.sg/publish/momportal/en/communities/workplace_standards/employment_standards/the_employment_act/Contract_of_Service.html
实在太感谢大家了!
太感谢回复的朋友了。
longman,你的信息实在是太雷了。你提供的信息比我去见议员得到的信息有用多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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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门中木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1418) 发表:2009-01-13 11:43:57  15楼
怕什么告就告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不过你签合同前都不看的?服了
hehe,我找工作也是连notice period是什么没懂~~~
不过你这种强盗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去法律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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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雅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511) 发表:2009-01-13 13:29:30  16楼
这些条款就是该公司违法的最好证据呀。请仔细阅读我给你的MOM引文,并和你的合同条款加以对照。你马上就会发现其中明显的破绽。法律规定:你只用赔偿salary in lieu of notice period。而你的notice time 是24小时。明白了吗?
这一条很强大。让他们自己吃那个24h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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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雅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511) 发表:2009-01-13 13:30:15  17楼
人力部的条例原则上不保护月工资1600以上的人群
楼主的情况应该是可以保护的,怎么也赔不到8个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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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漫漫 (等级:10 - 炉火纯青,发帖:2922) 发表:2009-01-13 13:36:47  18楼
合同中的条款相关条款如下: 1.service term:you are required to serve the position for minimum one year,or to pay a penalty in lieu of the inadequate service period. 2.notice period: during the probationary period,the company can terminate the contract of service with a notice period of 24 hours. after the probation,both party shall give two month notice in writing. 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无故旷工,或没完成要求的工作,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可我已经无故旷工三天了,他们假装不知道。摆明了想要钱呀,不然就耗着我。我还在试用期呀。
第一条也站不住脚
如果没有额外的training或者赞助学习,这完全是雇主强加的强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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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兽 (等级:8 - 融会贯通,发帖:3044) 发表:2009-01-13 14:05:40  19楼 评分:
我觉得吧,其实这件事情也没有必要这样
肯定那个夫妻店是很没有standard的公司,不管合同啊还是处事方法。现在坏就坏在两个女人搞杂了。
大家也不用去管什么法律条文,打官司之类的。

从现状分析,这家夫妻店给你的工资肯定也是普普通通,而且你做的application也不会太复杂,看似只有你一个人做而已。夫妻店的目的就是一点小钱,让你完成他们在IT上的objective,他们也不知道后期需要维护啊,需要bug fix啊,反正他们只要你完成他们对IT的当务之急而已。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一开始就主动和老板说,老板,你看我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也不能放弃。但是要离开我觉得我也对你不负责。你看这样,不如我每天晚上还有双休日来你这里加班,不要你的钱,免费给你做。我也很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我,(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你肯定是等着米下锅才会签订那个合约的,而且他也是利用你这样才会收留你)。
你这样说,本身每个礼拜就有两天去他那里“免费”上班,而且对于他来说cost也少了。

最最关键你也多一条路,以后软件肯定会维护或者修改,到时候best case就是你多一个freelance多一份收入,worst case就是你不去管它了,让他自己找人做。

退一步海阔天空。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他们和你心里都没有底,也许你可以胜诉,但是你这个阶段的心情将会是如何,你应该很明白,还能安居乐业吗?

反之,不单心情愉快,而且还多一份机会,以后你去他们那里他们还要笑脸相迎。15个人的公司而且不是software house的application能有多难?说句老实话他们也就是没什么见识,要是知道外面freelance的市场行情,根本不用请你,找专人做又便宜质量又好速度又快(别生气)。既然他们请了你,你在撤退的同时,也要和他们建立好关系,说不定那天你也成为freelance prince了呢?

好好谈谈,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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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47) 发表:2009-01-13 14:39:18  20楼
我觉得吧,其实这件事情也没有必要这样肯定那个夫妻店是很没有standard的公司,不管合同啊还是处事方法。现在坏就坏在两个女人搞杂了。 大家也不用去管什么法律条文,打官司之类的。 从现状分析,这家夫妻店给你的工资肯定也是普普通通,而且你做的application也不会太复杂,看似只有你一个人做而已。夫妻店的目的就是一点小钱,让你完成他们在IT上的objective,他们也不知道后期需要维护啊,需要bug fix啊,反正他们只要你完成他们对IT的当务之急而已。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一开始就主动和老板说,老板,你看我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我也不能放弃。但是要离开我觉得我也对你不负责。你看这样,不如我每天晚上还有双休日来你这里加班,不要你的钱,免费给你做。我也很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收留了我,(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你肯定是等着米下锅才会签订那个合约的,而且他也是利用你这样才会收留你)。 你这样说,本身每个礼拜就有两天去他那里“免费”上班,而且对于他来说cost也少了。 最最关键你也多一条路,以后软件肯定会维护或者修改,到时候best case就是你多一个freelance多一份收入,worst case就是你不去管它了,让他自己找人做。 退一步海阔天空。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他们和你心里都没有底, (more...)
呵呵,这种协商我们一开始就提过了,没用。
我是说不要薪水帮他们到这月底,他们表示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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