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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秦老爷子,你说黑白双凶,这是黑兄弟厉害点儿,还是白兄弟厉害点儿?你见过黑的没?”那年轻人可能是人多胆气儿壮,竟然还能开玩笑。
秦老爷子一阵儿紧张,小声说到:“这可不能胡乱开玩笑,啥子白兄弟,黑兄弟的,小心它们来找你!你要那么问,我只能告诉你,绝对是黑凶厉害!”
“你见过吗?”
“嗨,哪能没见过啊,还是我们的村的,就在十几年前,那李槐立的尸体就活脱脱的变成了黑凶,见血食就吃,要不是处理的及时,我们村的人都要死好多。”
“啊!”年轻后生终于严肃了起来,那李槐立的事儿,他听父辈说起来过。
就在老人和年轻人讨论的时候,孟大伟忽然发了疯般的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大喊着:“爸爸啊...”
袁道士立刻紧张的吼到:“把他给老子按住,就算在太阳底下,沾了至亲之人的气儿,这僵尸也要起尸的。” 孟大伟最终被人群给按住了,别看那具干尸躺在地上,人们不是那么害怕,要起尸了就不是开玩笑的了,这里的人们都知道,这僵尸力大无穷,打不死,要烧它,还得用加了符的特殊火,哪能让它起尸?
所以孟大伟是被十几双手狠狠的按住的,孟大伟是个孝子,全村都出了名的孝子,大家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是理解的,同情的,但也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尸体在阳光下曝晒了两个小时,这是规矩,必须晒满两个小时,此时孟大伟被一群人围着,劝解着,却还是时不时的看一眼尸体,掉两滴眼泪儿。
刚才自己是冲动了,可是被活生生拖出棺材的,是自己的亲爹啊。
事情已经无力扭转,孟大伟叹息了一声,想着自己爹从此以后不入六道轮回,心里就一阵儿悲伤。
两个小时,顶着正午的毒辣太阳,全村的男丁都坚持了下来,这事儿除了阳光,还要阳气镇,谁都不敢马虎,眼看着,时间也就快到了。
袁道士穿着道士袍,抱着一捆干艾草,庄重的走到了堆好的柴禾面前,在周围均匀的洒下了艾草,然后喊到:“把尸体拖过来吧。”
闻言,人们就立即把尸体拖了过去,置放在了柴禾堆里,袁道士又念了一段不知道是啥的咒语,然后才大声喊到:“点火。”
火把遇见了干柴禾,立刻熊熊的燃烧了起来,袁道士看着这旺盛的大火,心里有一种淡淡的自豪,自己的手里总算处理过了一只白凶,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职业生涯了。
至于孟大伟,看见大火烧起的一瞬间,就不顾人群的阻拦,爆发般的冲出了人群,朝着火堆的方向跪下了,然后大喊了一声:“老汉啊,你没福气,得不到儿子以后的拜祭了,儿子今天就在这儿,把一辈子该给你磕的头,都磕完。”
见到这一幕,村里的人都很心酸,这里有个说法,是下辈子做猪,做狗,都不要变成僵尸!果然这是悲剧!
但很快,人们就被另外一幕奇异的场景吸引住了,那就是烧这尸体烧出来的,黑腾腾的浓烟,竟然非常的凝聚,一点儿都不散。
袁道士则给大家解释到:“这就是烧黑白双凶特有的事儿,大家不用担心。”
熊熊的烈火,冲天而起的黑烟,疯狂磕头的孟大伟,低声哭泣的高燕,恍惚的高斌,庄重无比的袁道士以及每一个眼神中都带有一种莫名敬畏的村民......
这一幕就这样被定格了,不管时光如何的流逝,都刻在了人们的心里。
十几年后的2012年,在这片土地上,依然还会时不时的发生烧尸的事儿,只不过频率比起从前,变得很低了,毕竟火葬的推行,已经慢慢的让古老的土葬传统渐渐的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哪怕是农村也慢慢的开始改变。
此时的高斌已经是一个小包工头,在城里也立足了下来,有一次儿子在看电视的时候,入神了,高斌好奇就问儿子:“小子,在看啥呢?”
“讲僵尸的。”那小子头也不回的说到。
高斌忽然就想起了一些事儿,脸色一沉,吼到:“都高三了,还赖着看啥电视,做作业去,僵尸可不是啥好玩意儿。”
“爸,我这是在学习科学知识呢!你别这么迷信好不好?根本就没有啥僵尸,那是古代人愚昧,看见牙齿啊,手指甲啥的长长了,就以为是啥尸变。其实不是这样,是因为肌肉萎缩,露出了齿根儿,手指甲根儿,才造成的这误会,你看,电视不是在讲吗?”
高斌沉吟了一阵儿,忽然就想起了曾经的那具尸体,那尖厉的指甲和牙齿真的是因为肌肉萎缩吗?肌肉萎缩指甲能长到几乎三寸那么长?牙齿呢?两寸多长的獠牙,就算肌肉不萎缩,人的嘴也包不住啊?而且光萎缩獠牙那里了?
高斌有疑惑,也自然的盯向了电视,此刻电视正在讲,之所以棺材板上有时会出现划痕,是因为某种病啊,人假死啊,被活埋之类的,才出现的。
或许有白毛,黑毛,是因为某种细菌,就像做霉豆腐,豆腐不也会长白毛?
看着上面的科学家振振有词的解释着这一切,高斌有些默然,到底什么才是真相?忽然他又有些释然,自己现在生活幸福,还去刻意追寻什么真相,如果这个世界的大趋势是相信科学,那自己就彻底的相信科学吧,至于在村子里发生的一幕幕,高斌是不打算给儿子讲的,一个迷信的孩子在学校里,可是被人看不起的。
是啊,除了生活安稳,子女健康成长,自己还需要什么呢?这才是最重要的吧?至于曾经发生过的,那些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的事情,就让它随风而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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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行驶在铁道上,哐啷哐啷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在一间只有两人的包厢里,看起来像是祖孙的两个人,此时却面对面的沉默着,并没有选择舒服的睡下,气氛甚至有些压抑的哀伤。
“爷爷,这次为什么带我去四川?你不是说我还小吗?有些本事不传给我,你的病是不是不行了?”开口说话的是那个看起来才17,8岁,一张脸还有些稚嫩的男孩子,他一开口,如果是湘西人,立刻就能听出来,这生硬的普通话里,带着一股浓重的湘西味儿。
“生老病死,听天由命,我的病没什么好瞒你的,尸气入体,我怕是没几年好活了,我的手艺不传给你,又传给谁?我现在对你就两点儿要求,第一是学好手艺,第二是练好普通话,以后去大城市生活。”那老人的面色倒是坦然,对生老病死的事儿真的看得很轻,很轻。
“爷爷...”那男孩一下子眼眶就红了,他以为爷爷还是要刻意的隐瞒下去,没想到,在火车上,爷爷竟然干脆的给他承认了。
又是沉默了半晌,那男孩抬起头来说:“爷爷,我想过了,我不要再继续学这些手艺了,这手艺把爷爷害成了这个样子,我学它做什么?现在我们也很少再能接到活儿了,除非是非常偏僻的农村,也赚不了几个钱,你还要我去大城市生活,我不学了,我坚决不学的!”
‘啪’的一声,那老头儿就激动了,那声音是他拍桌子的声音,他激动的吼到:“我们这一脉就要失传了,我让你学,不是要你学到讨生活,我是要你把这门手艺传承下去。”
“传承的总要是好的东西!没用的东西,这样传承下去有什么意思?我恨这门手艺,我不学!”那孙子倔强的说到。
闻言,那老头儿的巴掌高高的举起来,但是看着孙子的眼神,终究还是心软了一番,又放下了,叹息了一声,还是坐下来,这一刻,他整个人都显得更老,更憔悴了几分。
当孙子的一看,爷爷都变成这样了,也心软了,毕竟是血脉至亲,谁还能忍心看着谁难过?孙子一把拉住爷爷的手,讲到:“爷爷,我是想着你的病,说气话呢?你别生我气,好不好?我要认真的跟你学手艺的。”
那老头儿叹息了一声儿,说到:“在以后,这门手艺可能真没用了,现在时兴火化,一把火烧却了所有的烦恼,烧却了后患,可是也烧却了祖祖辈辈的一些传承。或许这样是好的,哎....”
“爷爷...”那男孩有些心疼的拉住了老人的手。
可不料那老人却忽然笑了,拍拍男孩子的肩膀说到:“也许吧,这手艺最终会失传,但是现在它还有用,而我不能左右后辈的事儿,我只能保证我这一辈子,要把它传承下去。知道为什么我说它还有用吗?”
“不知道。”那男孩有些迷茫的摇摇头,他哪能知道这个,就算这次带他去四川,他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只以为接了一笔生意,而从前,爷爷教他一些手艺,却从没带他出过生意,也由此他才怀疑爷爷的病。
“是因为这次去四川,我们是为国家做事儿。”那老人自豪的笑了。
“为国家做事儿?赶尸匠还能为国家做事儿?”那小孩儿一下瞪大了眼睛。
面对孙子吃惊的态度,老头儿笑了,这笑容里有一些自豪,他摸了摸孙子的脑袋,说到:“这天下那么多门手艺,哪一门能做到极致,都是了不起的,为国家做事儿也正常,你说这次要不是为国家做事儿,我们坐火车,还能有专门的软卧,就咱们俩个人?”
那男孩儿也开心的笑了,问爷爷到:“爷爷,你意思你是赶尸匠里最厉害的吗?”
“哈哈,算什么最厉害?只不过算没糟蹋了这门儿手艺。”老头儿的言语谦虚,可是那眉角,眼角的自豪是再也掩饰不住了。
“我知道我爷爷是最厉害的,那爷爷你以前为国家做过事儿没?”男孩儿忽然兴奋的问到。
老头儿的笑容一下止住了,然后有些慌乱的换了一个平静的表情,再然后才开始在随身携带的包里翻翻找找。
“爷爷,你干嘛呢?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找什么?”男孩子没注意到老头儿的神色变化,有些好奇的问到。
“哦,我找旱烟叶子,想抽一管了,好像这软卧里不能抽烟,我在外面的走廊上坐着抽去。”老头儿淡淡的回答到,说话间,已经翻出了旱烟叶子,就要朝外走去。
“爷爷,你还没说你以前为国家做过事情没呢?”
“哦,那是没有的。”那老头儿的身子稍微停了一下,就头也不回的朝外走去了。
软卧包间外的走廊上,坐在了那单人桌的板凳上,老头儿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复杂,有怀念,有畏惧,有悲伤....目光也变得深邃了起来。
由于想事情太入神,手上的旱烟点了几次都没有点着,抽了几口发现没滋味儿,这老头儿才回过神来,苦笑了一声,仔细的点着了旱烟。
深深的吸了一口,老头儿吐出了浓浓的烟雾,看着升腾而起的烟雾,老头陷入了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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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每一天国家都在承受苦难,而每一天这里的人民都有不同的悲剧上演。
四川,湖南等地算是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比较安稳的地方了,毕竟深处内陆,可是这也阻碍不了战火烧到这里,只是影响较为小些。
也就在那时候,湖南客死异乡的人特别多,由于老祖宗的规矩,落叶总是要归根的,必须入土为安,一群神秘的人,开始特别的忙碌起来。
这一群人就是湖南湘西的赶尸匠。
赶尸是有限制的,不可能赶着尸体大江南北的乱跑,过了一些地界儿,尸体就赶不动了,所以他们的生意主要是针对客死在四川的湖南人,或者说客死在湖南的四川人。
自古就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感叹,而湘西这一片也多崇山峻岭,道路艰难不下于四川,赶尸人这门儿生意有多难做,就可想而知。
平常人都知道,赶尸这门活计,除了要克服那艰难的道路,还有诸多苛刻的条件,比如说尸体到地儿的时候必须不腐不烂,比如说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赶到,再比如说,不能冲撞了生人。
知道赶尸的人,都有这个忌讳,遇见了赶尸匠带着尸体走,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这其实是一个误传,赶尸匠行走于夜间本属无奈之举,应为行业里有忌讳,哪里会让人倒霉?只不过人们出于对鬼神的畏惧,自然就会添加一笔神秘的色彩来渲染。
无论这些传说是怎样的,总之在那个年代,赶尸匠的活动是频繁的,战争给一切做死人生意的人都带来了财富,甚至在当时的四川重庆,还有专门的赶尸办事处。
这一年,孙魁16岁,在11岁时立了字据跟了师父,5年后,终于可以跑第一趟生意了,这一次是去重庆,这是湖南那边的一个富贵人家的生意,要求把儿子的尸体从重庆赶回湖南。
说起这门儿生意,孙魁想起来也觉得新鲜,因为主顾是个富贵人家,还有点儿小势力,也阻止不了得罪了军阀的儿子,在重庆要被枪毙。
这就是混乱年代的悲哀,法律的约束力几乎很小,你有权势,有身份又如何?出了这片地儿,人家地头蛇也能压死你,除非你权势滔天还差不多。
这个年代,是一个苦难的年代,是权势与权势之间的碰撞,普通老百姓在夹缝中生存的分外艰难。
刑场依然是在菜市口儿,只不过刽子手,由以前的拿大刀,变成了现在的拿枪,人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毕竟枪弹无眼,这可不比当年,一刀下去,除了死囚,谁也伤不了。
此时,还没到午时三刻,执行的刽子手或许已经习惯了这场景,正在轻松的聊天,至于等死的死囚则面色灰白,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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